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清厚
行政院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因應國際情勢經濟社會及民眾消費韌性特別條例」認為有憲法、法律等的瑕疵,因此未來會適時會提出釋憲。民進黨大罷免大失敗,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普發1萬元恐也飛了,立法院以拖待變,以時間換空間,並以釋憲當藉口,若第二波平罷免成功,普發1萬元不飛掉也難。行政院不依法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視立法院如無物,台灣還奢談法治國家。說穿了,大罷免大破功,民進黨怎會順從民意普發現金?不就讓在野者搶功了?台灣民主法治的國家在民進黨執政這幾年内已遭破壊毁滅,蕩然無存,受苦受害的是全民。
立法院通過普發1萬元現金的特別條例是法律案,不是預算案;行政部門依法執行,毫無置喙餘地,若有窒礙難行,何不向立法院提出覆議?却逕向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提出釋憲?顯然是無理由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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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任內發放3次,無論是消費券還是普發現金,其實都是「還錢於民」,她任内於2020年發放3倍券,經費為510億5100萬元,預估效益1349億元、於2021年發放5倍券,經費為1206億9000萬元,預估效益2000億元、於2023年普發6千元,經費為1413億1481萬元,預估效益約750億元,怎不違憲、違法?國家有被掏空嗎?鄰近國家包括韓國、新加坡都已普發現金給百姓,日本政府也將緊跟在後,而卓榮泰卻以在野黨「未列財源」是立法程序瑕疵,違法違憲提出釋憲,豈不貽笑國人?年年超收税金不該還税於民嗎?卓榮泰還敢說「未列財源」,財源不就是超收的稅金,還睜眼說瞎話。
普發1萬元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不是預算案,且又有超收稅金財源,吾人認與憲法、法律何干?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縱使「惡法亦法」,若有違憲、違法之虞,先將蔡英文送辦才是;且以現行大法官人數尚未補足,釋憲程序難以進行,卓榮泰能推則推,能托則托,靜待時空環境轉變再議,在當下普發現1萬元,豈不功在在野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