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近日,台中市一所私立高中發生嚴重校園暴力事件。兩名電子科高一學生因不滿老師的管教方式,於晚間7點多在廁所埋伏,趁黃姓老師如廁後,持木棍(或粗樹枝)從後方猛烈攻擊老師頭部,導致老師頭部濺血並有腦部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
事發起因似乎為兩名學生因在實習工廠時吵鬧,被隔壁班的黃姓老師糾正,心生不滿,進而預謀襲擊。當天晚上,學生於廁所外埋伏,待老師如廁後,持木棍或粗樹枝攻擊老師,力道之大甚至導致木棍斷裂。老師受傷後即時送醫,經診斷為頭部挫傷,現已返家休養。校方第一時間協助老師就醫、報警,並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
一開始,學生還矢口否認有打人,但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證據確鑿,校方決議對兩名學生各記2大過,並要求家長帶回管教5天。但據了解,這兩名學生過去一年已分別被記8、9支大過,是校內列管的「頭痛人物」,家長也難以管束。校方也表示,因為12年國教規定,高中教育是學生的權利與義務,因此校方無法讓學生退學,只能適性輔導安置讓學生轉學。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事實上,目前的教育制度並非不能強制讓學生退學,但那是最後手段,且條件限制嚴格。總是會以輔導為優先,與家長溝通,提供轉學、安置等多元協助措施,只有在所有輔導無效、學生仍嚴重違規或不適應時,才可退學。目前為止,也沒發生過將學生強制退學的個案新聞。顯見目前教育體制中,國民義務教育下面,很不希望剝奪學生的受教權。
但是,過去一再強調學生的受教權不可被剝奪,大部分的重心也在保護學生的立場,對於老師的保護,一向不是輿論與專家討論的重點。這個新聞,似乎凸顯老師在職場的安全也是需要大家重視的一環。
目前,被毆打的老師可以採取的法律途徑,仍是只有提出民刑事訴訟,請求學生家長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與對學生提出刑事傷害罪的告訴。但是對於未來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或是有效嚇阻學生的暴力行為,加強對師長的保護,則非傳統大家認知上需要加強的一環。
畢竟,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尊師重道是從古至今的主流價值。但當世風日下,越來越多角色身分的權威、地位都受質疑與價值觀都日漸崩解,醫師在醫院被病人揍、父母在家裡被小孩家暴、老師在學校也有可能被學生毆打,法律與制度要如何面對變化快得措手不及的社會文化,恐怕也值得我們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