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強制危老舊屋都更,落實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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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徐育民
近日,台北市林森北路老舊大樓外牆雨遮整片崩塌,砸毀車輛,造成一家五口受傷,還好沒有死亡悲劇。接著台中市清水區老舊大樓5~6樓坍塌 成V型疊在四樓,造成數十人無家可歸,連夜撤離,政府有關部門還在睡嗎?非要等到出了人命才要重視嗎?
當建商損鄰,受災住戶成為危樓反而順利拿到都更門票,這個想法,普遍存在全台超過50年屋齡的屋主心中,從基泰建設大直損鄰受災事件中,上百位「住家無損住戶」,在市府災後協調會上,強烈表達要求政府納入公辦都更範圍…..可見,全國老屋屋主渴望改建的無奈!
當老屋拆除剩素地價值更高、高齡老人看不見重建效率、頂樓加蓋及地下室戶因居住空間縮減、一樓住戶長期佔用騎樓法定空地、漫天喊價的丁子戶住戶⋯⋯而致阻礙大多數同意戶都更時,政府卻無所作為,只是凸顯政府口口聲聲要實現居住正義的荒謬!
依據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全台有101萬戶屋齡超過50年,比例最高的台北市更高達13.7%超過50年,這些早期興建的住宅都老化嚴重,防災抗震條件皆差,既不安全更不適合養老…..卻在不作為的政府與部分貪婪或自私的地主作梗下,沒有了都更的希望,試問,這裡面祈求居住安全的人們,他們的居住正義在哪裡?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因此,政府應該開始針對屋齡50年以上的住宅,立法規定「強制公辦都更」,由各縣市政府,聘請產、官、法、學界專業人士,依法成立公正第三人都更委員會,直接劃定屋齡50年以上危老住宅區域,強制住戶參與都更:由委員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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