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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這一個月韓國金賽綸與金秀賢的新聞應該佔據了台灣的八卦版面。從24歲的韓國女星金賽綸於2月16日被發現輕生陳屍家中開始,她的死因就一再被揣測,金賽綸的家人、自稱是金賽綸阿姨的家人、韓國八卦媒體、前男友金秀賢的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就幾乎以每天一爆的方式,讓廣大影迷應接不暇。

除了被控害死金賽綸的前男友金秀賢深陷公關危機外,金賽綸也陸續被YouTuber李鎮浩爆料多起生前私生活的細節。金賽綸的家人已經對李鎮浩提告毀損名譽,原因在於他在金賽綸生前因酒駕事件演藝生涯已經中斷時,卻指稱金賽綸是自編自導與金秀賢的戀情,並上傳偽造影片,對金賽綸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以致於她想不開而輕生。

但是,李鎮浩似乎有恃無恐,並不大理睬金賽綸家人的動作。在19日又對外宣稱韓國娛樂名嘴李鎮浩被金賽綸家屬指控是逼死金賽綸的元凶之一,但李鎮浩19日卻又驚爆稱,金賽綸生前已經結婚,甚至曾經墮胎。除了李鎮浩外,金賽綸的家人這邊為了證明金秀賢再金賽綸國中時就已交往,也一再陸續公布金秀賢與金賽綸交往時的私人照片、錄音檔、寫給金賽綸的情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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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wikipedia

對這些大動作,金賽綸生前私生活的一點一滴,即便是她死前也不願公開的內幕,甚至是否墮過胎,都被攤開在陽光底下。讓人不禁懷疑,無所忌憚與隱藏的爆料,已經是對死者的鞭屍與凌遲。

這不禁讓人懷疑,即便金賽綸已經過世,但她就沒有名譽權或隱私權嗎?

在台灣,過去一向認為名譽權與隱私權這類人格權,一身專屬,只給活人,不給死人。但隨著蔣孝嚴告陳水扁侵害他死去的爺爺—蔣中正名譽,這起事件開始,我國法院開始認定即便人死了,名譽仍受保護。但若對公眾人物的可受公評之事提出批評,不具違法性,不成立侵權行為(故法院最後判蔣孝嚴敗訴)。

隱私權亦然。即便隱私權原則上在人死後就消滅,但其生前的隱私也不是可以無限的使用、公開,尤其是個人醫療紀錄、病歷等敏感性個資。過去中央健保局就曾想要利用死者生前的醫療紀錄進行臨床試驗研究,但最終因不合醫學倫理告終。以金賽綸的事件來說,她是否墮過胎,已經涉及其敏感個資,即便她是公眾人物,這討論這是已於公益無關,想必也是她生前最不想公開的過去。

有人形容韓國社會就像是熱門影集「魷魚遊戲」的縮影,「似乎只要一犯錯就只有死路一條。」金賽綸生前在這場遊戲輸了,可惜的是,連她死後似乎也無法保留僅有的尊嚴與隱私。不知當金秀賢的經紀公司、YouTuber李鎮浩、金賽綸的家人爭相爆料之餘,是否想過最初的初衷,是為了保護金賽綸的生前尊嚴?還是想要毀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