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區分署吳姓公務員自縊案,一直被外界稱作洪仲丘案2.0,這真是擬於不倫!

首先,回顧2013年,洪案伊始,外界就知道出事者是洪仲丘,有名有姓。但,吳姓公務員114日被發現在辦公室上吊至今,外界都稱其為吳姓公務員。亡者的姓名是隱私嗎?如果是,當初洪仲丘怎麼就這樣大剌剌的廣為周知?一個在公務機關以終極手段表達不滿的公務員,我們至今不知其名,相較於洪案,就一直成了無名公務員,這對其真的是尊重嗎?

當然,兩案相較,至為關鍵的一點就是家屬的反應。我們現在透過媒體能瞧見的,莫約就是什麼遺體發現時「家屬堅持送醫」,又或是一些「家屬無意見」的報導。家屬似乎一直沒有出聲,讓外界感覺他們好像真的對北分署沒什麼異見。但,根據壹電視的報導,顯然不是這樣。該媒體做了一則標題為「獨家/勞動部霸凌案延燒! 死者母慟喊:希望官員將心比心」的新聞,亡者母親對於政府有著高度的不滿。我們當可理解,或許因為家屬當中,沒有人想要出來選舉、從政,拿家人的生命去換得美好的未來,所以選擇低調。但,如果要還摯愛的家人一個基本的公道,家屬的聲音是絕對的關鍵。不出面,對於當權者而言,那是最佳的狀況。他們只要告訴外界:「家屬都沒異議,你們幹嘛那麼囉唆?」很多事就可以避重就輕、大事化小了!

其次,我們可以看看洪案發生之後,那時馬政府的處理。當年的政府還是罵得動的政府,該送辦的、該懲處的,事發5日之後就啟動且主動法辦相關人員。更不必說,為了回應民眾對於軍法系統的高度不信任,馬政府將之連根拔起。馬英九更是親赴洪仲丘靈堂,在一片叫罵聲,甚至是要求他爬進去的痛責當中直面問題。可現在呢?據媒體報導,1120日中午,民進黨中常會中有中常委提到吳姓公務員事件,但身為執政黨主席的賴清德當場沒有任何裁示,他的焦點還是國會立法的攻防跟搶著當球迷。中午常會開完,民進黨顯然還沒打算好好應對。直至傍晚,顯是發現勢頭不對、民怨海嘯湧現,才讓行政院長卓榮泰出來鞠躬道歉。賴清德本人呢?莫說什麼親赴靈堂了,況且靈堂也早撤了,根本不見人,只在臉書由小編PO文權充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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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再者,我們要協尋一下,當年主導「萬人送仲丘」的民團跟具有政治力量的在野黨。

那些深具動員能力,可以為亡者討公道的「民團」,現在在哪兒?莫不是都跑去哭那個既不是古蹟、又醜不拉幾,也沒多少人要走的和平陸橋了吧!當年的受害者有名有姓、萬人相送,如今這位有姓無名的亡者,家屬聲量小到不行,連遺書都沒有公布。媒體上的報導,還說兩封遺書中給北分署同仁的內容未見加害者姓名。而跑去勞動部拉「勞動布」的時代力量跟台灣基進,怎麼看都像在替民進黨止血。

民團不見了,我們也該問問,在野黨呢?只在國會裡罵,結果能是什麼?勞動部長出來頂個一天就請假了,北分署長不但神隱還搞了律師信撇清自己,更不必說菊系開始大切割之術。國民黨是真「頇顢」,既不會去協助家屬,也不會發動群眾。沒有行動,哪來真正的公道?國民黨身為最大在野黨,不懂這個道理,那還選個屁?

最後,我們來思考一下,國會的監督權,真能像大法官裁定的那樣被閹割嗎?想像一下,如果國會改革沒被大法官阻擋,謝宜容現在早被立院傳喚了吧;二月份,時任政務次長的王安邦到底又沒有吃案,立法院也可以把他叫來問個清楚吧。要知道,移送檢調是去處理涉案人的法律責任,但相關的行政責任可不是司法的重點。看看謝宜容的道歉聲明與律師信,緊抓的就是勞動部那份荒唐之至的行政調查報告;再加上,勞動部的考績會做出對其兩大過免職的決定,是在開會前15分鐘才以LINE進行通知,謝宜容也不讀不回。這一切,不就是為她日後的「平反」在鋪平道路嗎?一份正式的報告說她「目的良善」非責任人,考績會再補個高度的程序不正義,你在洪仲丘案中,看過這些行政機關替涉案人開的巧門嗎?如果國會改革沒被阻擋,這種奧步,就會被具備法律效益的國會聽證阻擋下來。洪案當年沒有的國會監督權,如今還被彼時要國會改革的政黨用大法官會議封殺掉,像話嗎?至於什麼監院調查,呵呵,在沒有人是「菊」外人的現實中,這個姓黨的機關,能給出什麼公平正義!

哪來的什麼2.0,唯一進化的,是整個政府淡化事件的能力罷了。有姓無名、處份散漫、民團消失外加在野無力,且國會監督之力被大法官閹割,11年多了,又一個震動全國的案子,讓人看到只有系統的失能與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