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現代人的生活永遠都離不開手機或是其他3C產品。即便眼睛不在手機上,隨時也有可能被簡訊的聲音給打擾,好處是隨時可以接收最新的訊息,隨時掌握工作的最新動態,不會遺漏客戶的疑問,也不會輕忽老闆的交辦事項。但是,這些優點到了下班時候恐怕就變成缺點了。

上班族的我們可能都有經驗,下班時候仍會不時接到同事或是上司的簡訊,可能是詢問工作狀況、可能是詢問交辦事項的進度。因為手機太方便,我們就算不想讀取簡訊也很容易被簡訊的通知聲給干擾,破壞了原本下班後的輕鬆心情。

再加上過去因為疫情,全世界的上班族都有長達一年以上的居家上班的情況,好處是不需要再花時間通勤往返辦公室,但壞處是讓上下班時間的分際變得更模糊。許多人可能都有所感,居家上班的時候無時無刻都在上班,也無時無刻都在上班時間作下班時間該做的事情。

但疫情已過去,下班後的員工有沒有可以不被同事、老闆的電話、訊息、通訊軟體、電子郵件轟炸,接收與工作任何事項資訊的「離線權」呢?員工下班之後仍有責任要回覆與工作上有關的任何事項嗎?

事實上,離線權在歐洲行之有年。法國在2017年就修訂勞動法,賦予勞工在下班後可以完全不處理工作上任何事項的「離線權」(right to disconnect)。阿根廷、愛爾蘭、墨西哥和西班牙也仿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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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至於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國,雖然沒有全國統一的勞動法,但加州眾議員馬特·哈尼(Matt Haney)於今年4月1日特別提交了「離線權」的法案。法案若通過,雇主將要明確在勞動契約中規定員工的上下班時間,若違反契約在非上班時間打擾員工,可能會處以100元美金以上的罰款。

這在以辛勤勞工聞名的亞洲(包括台灣),實為罕見!

現階段的台灣並沒有明確規定勞工有不被工作給打擾的「離線權」。不過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在去年三月頒布了類似行政指導性質的「台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其中就包括「尊重勞工離線權益」。儘管這只是行政指導的性質,並沒有法律強制效力,但也算是政府對雇主的期待。也就是說,只要是下班時間,勞工就沒有責任處理、接收任何與工作上相關事項,甚至雇主也不應該以「我傳簡訊不代表員工就要馬上處理、或讀取」為由,恣意在下班時段打擾員工。

只是,要像法國一樣,台灣勞工要到享受法律保障,享受完全自由獨立的下班時光,不知道還要走多久的時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