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媒體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延押庭將在1031日召開。檢方會要延押,顯然就是按照目前所得的證據,是寫不出起訴書所以無法起訴柯文哲。我們拿對照組鄭文燦來看,桃檢要押他花了三次功夫才獲院方同意;但,桃檢在47天後就起訴鄭文燦,法院同時也同意其交保。這樣的速度,相較於同案的諸多被告都是4個月押好押滿,再看看因為幫郭台銘搞連署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之罪的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不但被檢方押了4個月,在起訴後該案審判長還以周典論具有串供滅證之嫌裁定續羈押禁見3個月,桃檢在鄭文燦案上的進度真堪稱神速。

不以負面觀之,我們可以說,相較於北檢之於柯文哲案,桃檢在鄭文燦案上,辦案那是更為優質。無論是證據的掌握或證人、共犯的收攏,桃檢都不似北檢那般毛躁。日前,桃院就鄭案首度開庭,該案「白手套」廖俊松、廖力廷父子以及媳婦3人對於送錢行賄就都立刻認罪,盼能免刑或緩刑。兩相比較,北檢真該好好檢討。

而柯文哲延押庭的結果,現在看來法院裁定續押的機率非常之高,只要參照一下同案被押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29日延押庭的結果就知道。北院裁定彭振聲續押,關鍵理由就是「被告目前亦仍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那麼,按照現況與法院的心證,柯文哲能交保的理由在哪裡?

北檢面對這麼一個焦點大案,沒有桃檢那般的俐落,只給了政論節目無盡的談資,因此,即便柯文哲真如預期的被延押,國人目光的焦點必然會聚集於之後的起訴書。兩個月一下就過,這60天的時間,北檢可說沒有掌握任何突破性的實質證據,在證人的收攏上更是莫名其妙到一個極點。現在坊間一直在講的「橘子」,說是柯文哲貼身帳房的許芷瑜,此人829日出境後據說就滯留日本至今,檢方已對其發佈通緝,且廢止、註銷她的護照。但,這個人,是柯文哲被押後,媒體才爆出來的。我們暫且不討論被戲稱為「鏡股」與「泣股」的鏡週刊及三立新聞,是如何能夠掌握檢方手中這類關鍵證人的,就說北檢到底是怎麼辦案的即可。如果說這個「橘子」,真如目前被描繪成的實屬柯案關鍵的話,試問北檢是什麼時候掌握此人的?又怎麼會讓她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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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wikipedia )

如果說,北檢是在大動作搜索、甚至是押了柯文哲之後才知道有這麼個人存在,那當時他們打得震天響的那套拳,不就是猴戲嗎?要辦貪污就得抓金流,結果北檢逮人前卻不知道柯文哲有這麼一個貼身帳房,豈不是笑話!若北檢是事前就知道有這麼個人,但在發動時卻沒有任何動作,那就更可議了。讓這樣一個如今被形容成破案關鍵的人出逃,北檢存著什麼心?莫不是想把案子攪成一盆糨糊,來讓執政黨收割政治利益?

北檢至今沒有找到案情真正的突破口。原本寄望於收了沈慶京錢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身上,但據聞卻沒能找到應曉薇將錢分給柯文哲等人之證據。之後,「鏡股」放出的風聲,就是「橘子」。可現在報導出來的,也不過就是檢方破解的許芷瑜的Google雲端行事曆,最大的突破就是證明了柯文哲去見沈慶京的次數不是1次而是2次!幫幫忙,找不到確切的金流證據,見100次又如何?

有了桃檢辦鄭文燦案為對照組,北檢辦柯文哲真可說是辦得灰頭土臉。心裡想著要押人取供,但取來取去,都是噗嚨共!對,柯文哲若真去見了沈慶京兩次,會讓法院覺得他不誠實,使法官裁定續押的心證更堅定;對,貼身帳房外逃,會讓法院覺得證據更難保全,使法官更以續押為必要手段。但關鍵是,如果再兩個月後,依舊沒有任何金流證據,北檢不得不以圖利罪起訴柯文哲,那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一心要以貪污罪起訴柯文哲的北檢,到頭來如果不過就是以一個圖利罪起訴他,那麼就真坐實了自己充當執政者打手之名。

事實上,無論許芷瑜是不是真的關鍵核心,北檢都早該先傳黃珊珊來問。這個人,才是一直跟著柯文哲且具有實質權力與影響力的人。單從北檢至今不傳她這點來看,就可以說北檢辦案真如兒戲。再者,整個辦案過程,所謂的偵查不公開一直都是笑話。尤其是「鏡股」,基本就是在「主導辦案」,搞到檢察總長邢泰釗都「看不下去」,讓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分「調字案」調查。辦案辦得如此掉漆,再加上放任「鏡股」把偵查不公開當屁,若到頭來柯文哲的起訴書上只有圖利罪,那北檢就真是顏面盡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