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港台知名紅星梅艷芳2003年時因子宮頸癌過世,當時她年僅四十歲。一生並未嫁娶的梅艷芳死時留有大筆遺產,母親為她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然而,她似乎對母親的理財觀並不放心,死前她與律師商討,決定以「遺囑信託」的方式處理遺產。

依據當時的港媒報導,梅媽媽每個月將分配到7萬港幣(約新台幣30萬元)生活費,並配置1名司機及1名傭人,梅艷芳的哥哥及姐姐的共4名孩子可得到170萬港幣(約新台幣700萬元)讀書基金,剩餘遺產則贈予好友與公益法人。根據報導,會這樣安排,都是擔心媽媽太快把遺產揮霍完,以防她晚年無法生活。

然而,儘管她生前處心積慮地安排,似乎仍無法得到母親、哥哥與姊姊的滿意。她死後不久,她的親人就提起訴訟,爭執梅艷芳原本立下的遺囑信託無效。這官司打了八年,最終判定媽媽與哥哥敗訴,不過可因物價上漲而調整生活費。

根據她哥哥先前透露,梅媽媽的生活費已增加到每月25萬港幣(約新台幣100萬元),不過媽媽仍多次向法院申請,欲從遺產中領取額外生活費。

筆 墨 手 白 寫 紙 黑色 圖 信 簽名 文件 書法 風格 素描 文本 圖形 老 空白 藝術 線 特寫 設計 摘要 背景 噴泉 寫作 手寫 手寫 業務 手指 濺 宏 複製 降 集 符號 物體 字母 空間 素描 畫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然而,在梅艷芳離世沒多久,媽媽與哥哥就因為不滿遺產處理方式提起訴訟,爭執梅艷芳當時因重病、服藥,所以精神喪失,所訂立的遺囑信託無效。該案件直到2011年才終結,裁定媽媽與哥哥敗訴,但媽媽的生活費得依物價而上調

不過,這些生活費仍不夠她花用(每年約新台幣1250萬元)。訴訟加上律師費,她在2012年宣告破產,2016年破產期結束。但就在最近,她媽媽又再度向法院申請破產,只是原因尚未得知。

今年四月,梅媽媽才和親人一起歡度一百歲的壽宴,當時的她看起來仍神清氣爽,氣色與精神都很好。只是,老人家如何理財,如何處理一個月100萬元的生活費,我們無從得知。有趣的是,遺囑信託以處理遺產的方式,因為梅媽媽的事件,又再度引起大家的重視。

遺囑是最為人熟知可以處理身後財的方式。有人說遺囑像是死人從墳墓裡伸出的一隻手,在身前決定要如何處理身後的遺產。近幾年來,遺囑信託也逐漸受人重視,因為越來越多人發現,只有遺囑並不足以保障遺產可以被繼承人妥善利用,「遺囑」加上「信託」是更進一步,對拿到遺產的繼承人更細緻的理財規劃。只是,有時被繼承人的用心,無法得到繼承人的感謝與尊重,就像梅艷芳的母親與哥姊,死後爭執遺囑信託有效的故事層出不窮。

不知道梅艷芳地下有知,得知在重病時的一番苦心,掛念自己死後的親人是否仍妥善管理錢財與日子過得穩妥,卻無法得到親人的認同,心中是不是充滿遺憾與感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