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山林棋手 

拜讀論壇中的《學生成熟 校長幼稚》一文深有所感,而本文想更深入探討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以下簡稱海大)校長許泰文在整場賴清德來校演說的一連串不當言行背後的法律爭議與素養問題。

一、身為國立大學校長竟稱總統參選人是「我們未來的總統」,明顯有踰越行政中立紅線之虞:

在賴清德來校演講的一開始,海大校長的致詞即引發爭議,許校長一開始申明「學校是學術中立的單位,我們沒有任何政治立場」,結果當他向在座同學們介紹賴清德時卻說「我們謝謝賴副總統,我們未來的總統」,如此言論「偷渡」對賴清德參選的支持,不但打臉自己剛才說的「本校沒政治立場」,更是完全無視於行政中立的法規。

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十七條,公立學校校長準用之,該法明令公務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而根據教育部於九月二十二日發函各級學校之〈臺教人()字第1120093448號〉公文,主旨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亦特別強調公務人員於公職人員選舉辦理期間,除不得違反中立法之規範外,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公職候選人。

《大學法》第八條規定:「大學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負校務發展之責,對外代表大學。」試問海大校長對賴清德選總統的「隱性」支持,是否代表該校的官方意識形態?而教育總強調身教重於言教,許校長身為一校之長、國立大學行政機關的最高權力者,更應受最嚴格的自律與監督其理應依法嚴守的行政中立,但是他卻以身試法而硬踩紅線,試問知法犯法的校長,如何教出奉公守法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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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賴清德

二、兩度打斷學生發言,民主素養之低劣可見一斑:

除了涉及行政中立的法律問題,海大校長的公民素養也令人擔憂,回顧賴清德先後去過的政大、台大、東海、中山、陽明交大等校座談,無論學生提問再犀利,從未見過學校人員打斷其發言,這正顯示民主的意涵,民主國家任何人都該享有批判和質疑執政者的權利,唯獨許校長蠻橫地打斷在場學生對賴清德「得過且過」的質疑,明顯侵害學生作為公民的言論自由。

就算許校長不贊同學生的意見,也都該讓學生有完整表達意見而不受干擾的權利,豈可搞言論審查?十八世紀歐洲啟蒙時代的西諺有云:「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段話足以讓許校長汗顏。

校長是學校對外的代表,其若在公眾面前引發非議將連帶將重傷學校的形象,當去年台大校長管中閔面對政治力企圖干預林智堅論文抄襲案的學倫審查時,仍能堅守文人風骨以捍衛學術自由,結果如今海大校長卻自甘墮落為護駕當權者的御用學者,兩相對比之下怎不令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