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山林棋手 

近期媒體報導,新北一名國小女童,竟因段考「只考第五名」遭父親用藤條狂抽而且還「少一分打一下」,如此體罰涉嫌家暴更放上網路引發社會譁然。

會有這起社會事件,說穿了還是社會上不少人還存在「成績至上」的封建觀念,與「不打不成器」的家父長式暴力管教迷思所致,然而,這些家長們卻無法體認:再優異的成績都只是一時,社會需要的是「會做事」、「會做人」而非「會考試」的公民。如果每個人都想當第一,那誰來當第二呢?

更有甚者,誰說考試第一名的人出社會就有利國家、受人尊敬?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自豪智商一五七、以全校第一的成績畢業於竹中、以全國第一的成績通過醫師國考,結果當上首都市長後在縣市長施政滿意度排行榜常為最後一名,更不時有歧視女性、以太監辱罵公務員的失言飽受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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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父母的家暴對孩子來說內在心理比外在身體的傷恐怕更加嚴重,尤其打人影片還在網路上供各界觀看,要是女童事後得知自己難堪哀號的畫面竟被如此攤在眾人面前,心靈創傷恐難以痊癒。筆者真想問這位施暴的父親:如果你哪天工作表現不如人意,你會希望老闆或顧客用這種方式瘋狂打你嗎?如果你不想遭受如此暴力對待,為何不能將心比心對待你的女兒?

而家暴跟近期社會上沸沸揚揚的MeToo性騷風波在本質上大同小異,都是掌握權勢的一方對弱勢不對等的一方之霸凌,加害者往往認定被害者在受害後不敢反抗而食髓知味。不論是遭遇家暴或性騷,我們都應該鼓勵受害者勇敢站出來舉報,以免不被究責的傷害持續發生。

《民法》第一○八五條授予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但這並非給雙親所謂「空白授權」,使家長誤認為自身有權恣意管教小孩而致下手不知輕重,所謂「必要範圍」也必須合乎比例原則與衡量懲處措施對兒少身心發展之衝擊影響,況且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即明訂任何人都不得對兒少有身心虐待行為,該法條意旨亦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簡稱CRC)宗旨。近年來,既使是在文化上較保守的亞洲國家比如日本、韓國,也都修法限制父母不該濫用暴力對付小孩來確保兒少人權。

最後奉勸那些想假管教之名以行施暴之實的父母:如果你真的愛你的孩子,請把他當個「人」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