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政武 

桃園一名身材精壯宛如「浩克」的男子在超商發狂,透過路人側錄的流出影片可以看出,趕至現場處理的警員被已經失去理智的「浩克」連揮數拳,毫無招架之力,事後員警面對已癱坐在地上的鬧事男,以警棍狂打頭部及身體十幾下,該男被打得頭破血流,這段畫面同樣被側錄下來流出,隔天懲處就出來,員警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並追究責任。

對此,可以分幾個層面來討論,依法論法,透過流出畫面,當事人已經癱坐在地上,手無寸鐵,沒有繼續攻擊警方的意圖,警察卻仍然用警棍猛力敲擊當事人頭部及身體,這明顯是執法過當,沒什麼好說的,我看到的是,當事人因為情緒失控,只因為吃不到平常想吃的義式口味雞胸肉,就大鬧超商;而趕來處理的警員,因為處理過程被打,同樣因為情緒失控而暴打「浩克」,警政高層懲處明快,事情看似解決了,但鐵道警察殉職、台南兩個警察被殺後,內政部長當著媒體面前要警察大膽用槍,基層員警真的敢大膽用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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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FB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大家都聽過一句話:「今天公祭,明天忘記。」,今天如果結局是該名員警被浩克一拳打到頭部要害,因公殉職,輿論大概又是一面倒,為何不大膽用槍?但警察心知肚明,面對赤手空拳的浩克,這一槍開下去,事後要面對的,是內部的報告與懲處、家屬的提告和輿論的壓力,也就是說,基層員警每天面對暴徒,根本就是走在鋼索上執法,執法不力被笑、執法過當被懲處,每天在第一線處理這些所謂的瘋子跟亡命之徒,你面對的可能是像如超商浩克這種體格的壯漢,拳拳朝員警的頭部攻擊,是有致命的危險的;面對沒有未來的亡命之徒,警察要恪守警察職權行使法,人家可是拿命在跟你拚,運氣好的話,記功嘉獎,全身而退,運氣不好,因公殉職,媒體炒個幾天,長官列隊公祭,然後成為下一起殺警案,又被拿出來相提並論跟檢討的案例,我就想問問那些所謂的法律專家,長期在這種不對等的環境下執法,面對前一秒可能奪去你性命的暴徒,你真的有辦法情緒不失控?檢討警察執法過當不是不行,但政府跟警政高層,有想辦法去優化基層員警的工作環境嗎?

我們看到的是一線三的基層員警,只要執法過程有瑕疵,懲處馬上下來,然後三線一的長官,出入黑道招待所,就是靜候調查,叫基層員警怎能不心寒。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安靜離職」,指的就是只做最低限度的工作,警察冒著生命危險抓犯人,隔天馬上就交保,於是大家漸漸地失去對這份工作的熱情,

只做最低限度的工作,明哲保身,我們要的是對這份工作保有熱情的警察,但我們的制度卻是讓基層員警漸漸地往安靜離職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