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政武

前年年底,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女教師執行導護工作任務時遭撞飛,確定終身失能,學校老師擔任導護工作的適法性再度被拿出來討論。各校的老師導護工作輪值辦法大同小異,工作內容大概是擔任上下學的導護工作,校園巡視及班級整潔秩序評分工作,校園內的工作沒有問題,超時工作的部分會核予補休,多數老師反彈的是校外導護工作,在上下學交通尖峰時間,老師根本沒有交通指揮權,也沒有受過專業訓練,遇到不遵守指揮的車輛,師生發生意外,誰要負責?

梁姓女教師發生意外後,高雄市允諾不強迫教師站導護,希望各校確實執行,日前學校也收到教育局的公文,自即日起,學生不得擔任校外交通糾察,也就是說,理論上各校必須尋求家長志工及警察的協助,維護學生的上下學交通安全,但實際執行後,在警察與家長志工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各校還是由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工作,教育局公文明令學生不得站校外值勤,老師的部分卻是用不強迫,弦外之音就是希望老師本於教育愛的精神,繼續站校外導護,守護學生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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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現況就是,學校若有部分老師堅持不站校外導護,會不會形成破窗效應,大家都跟進不站,最後導護工作全部落在學務處老師身上,教育局沒有把話說死,明令各校老師不用站校外導護,是不是也要擬定導護工作守則,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跟責任歸屬為何?有沒有保險?而不是等意外發生之後,教育局跟學校互踢皮球,將責任全部推給肇事者,若肇事者無力賠償,被撞的老師的保障在哪裡?

台灣的交通亂象世界聞名,違停、搶快、不禮讓行人、酒駕…..等違規行為層出不窮,大家不妨去看看市區學校上下學時間的校門口,簡直是一場大型交通違規現場,不要說是老師,就算是警察,大概也很難指揮那些為了接送小孩違停而造成的汽機車搶道、搶快的亂象,教師導護工作是全國性的問題,教育部不要只給大原則,相關的SOP辦法盡快擬定後公布,或者乾脆明令老師跟學生一樣不用站校外,老師跟學生的人身安全一樣重要,請教育部長官不要厚此薄彼,讓教師身處職災風險之中卻毫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