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叢樹林

當大法官變成執政當局的附隨組織,對於憲法的解釋皆迎合執政當局的利益,站在鞏固主政者的政權的立場,捍衛政黨政治比捍衛司法憲政更多,大法官很難贏得人們的尊敬。 

促轉會和黨產會都是蔡政府主政之下所造出的違憲怪胎機構,在行政院之下既擁有行政權又有司法權,給予無限大的權力,可以為所欲為,甚至高於大法官。促轉會一開始的定位就是肩負著政治任務的角度,打著轉型正義挖掘歷史真相的大旗,實則對國民黨進行的政治鬥爭,促轉會被授權成為太上皇,權力超越所有的行政與司法機關。

促轉會要大法官交出威權時代九份大法官釋憲的全部檔案,基於釋憲評議過程應該依法保密的原則,所以隱匿人名,沒想到促轉會霸氣的以召開研討會的方式向大法官叫牌施壓,要大法官交出這些資料給檔案局典藏。大法官應該始料未及自己竟然有朝一日成為被促轉會批鬥的對象之一,尤其彼此爭執聚焦的是攸關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促轉會的手伸向大法官已經嚴重傷害司法的獨立。

過去7位台北高院的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明顯的違憲,他們本於良知,認為無法在違憲的疑義之下繼續審理,所以聲請釋憲。8月28日大法官的判決出爐,認定黨產條例不違憲,也就是認可黨產會擁有行政權和司法權不牴觸憲法,異曲同工之妙的促轉會也在不言可喻或是同理可證的狀況下被認為合憲。不知道大法官會不會悔不當初做出草率的判決,如今促轉會手握司法調查的大刀正砍向大法官,讓大法官的威權和職權受到實質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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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當年的大法官在威權時代的主政之下向政治傾斜,所以對於萬年國會和軍事審判的解釋迎合當時政治時空背景的需要,如今促轉會要索取舊檔案資料拿來開刀。但是仔細地探討今日的大法官在釋憲過程和當年的大法官並無二致,沒有因為民主時代的背景看到法治精神的彰顯或突破。茲舉幾個重大的政策為例:之1蔡政府的年改政策之後,大法官針對軍公教退撫制度的釋憲,其實違背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律不溯既往的法理精神。之2因為前瞻預算案,38名在野的立委聲請釋憲,大法官卻以高金素梅委員不在場為由駁回,讓各界譁然。之3,九合一選舉公投,超過7百萬主流民意不支持同婚,但是大法官的748釋憲令與執政黨站在相同立場,要求在兩年內完成同婚相關修法。

大法官本該獨立中立行使職權,必須超越黨派之外,然而全面執政的蔡政府提名的大法官都是與民進黨相同政治立場的人,在立法院的提名審查過程中,大法官被提名人毫不避諱自己意識形態,甚至刻意凸顯色彩鮮明的政治傾向,向主政者交心。所以當選之後也就恰如其分地替政黨效力,站在政黨的立場解釋憲法,公正性備受質疑,也踐踏了憲法精神。如今眼看著促轉會重新一一的啟動調查判決確定的案子,行政權凌駕司法權之上,大法官如何嚥下這口氣看著促轉會威逼他們做違憲的事情。 

地球是圓的,歷史世輪迴的,今日的大法官如果自動地向促轉會予取予求繳械,交出從未對外公開的評議內容,雖然促轉會索取的是威權時代的大法官評議內容,但此例一開,若干年後,今日大法官的評議內容可能也會被要求攤開在他人之下。大法官釋憲的權威性正在政治人物的操弄之下,點點滴滴的消逝,司法制度也受到空前的戕害。孰令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