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震岩 中原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兼全球台商研究中心主任
最近在台商圈最熱門的議題莫若62號文對台商的衝擊。62號文是大陸國務院於去年底發佈的<<國務院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大陸各級政府與有關部門要在三月底前,向大陸財政部呈報稅收等優惠措施的清理情況,未來大陸會由中央來統一稅收優惠,未來地方未經國務院批准的不能自訂財政、稅費優惠。62號文對大陸而言,乃是糾正過去開放政策中的不一致地方,對於過去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資時,對台商或外商有些不合國家法律的承諾,或是根據當時條件所做的承諾予以糾正。62號文要求取消財務返還,以避免地方的行政競爭,建立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推動「依法治國」。大陸強調這並非針對台商,但事實上對台商造成衝擊,台商與陸企在大陸面臨不公平競爭,對台商的衝擊遠高於陸企,故六大工商團體上書國務院,希望大陸方面秉持誠信原則,對於過去台商和各地方政府簽訂的各項優惠措施,能夠以不溯及既往原則繼續有效。
62號文確實影響到許多投資案無法確實,在四川省長向李克強總理反應後,李總理提出「這個問題要根據原則,主要應由地方來保握,我相信地方政府,特別是西部區的政府,自己是有這個鑑別能力和保握能力的」,而這番言論乃指稅收優惠仍在,但須鑑別合理與否,就是希望地方政府不要無線上綱到「一刀切」將所有財稅優惠予以刪除。大陸海協會會長陳德銘於12日指出,62號文如果衝擊到台商的合法權益,基於兩岸一家親,將優先協商處理,可考慮對已承諾的措施進行「補償」,且「會做得更好」。但事實上,台商當年在大陸投資,相信大陸政府的承諾,大陸應秉持信賴保護原則來降低對台商的衝擊,否則未來台商如何信賴大陸。而又何來「補償」之說,大陸本來就應「信守承諾」的依法來保護台商合法權益,不能「昨是今非」,現在想「依法治國」就否定過去政府所做的承諾,這不是要加深台商對對大陸的不信賴感嗎?大陸政府既無法解決台商所面對的陸企不公平競爭,現在還要補上一槍,本來就該信守承諾的,反而變成是為了「兩岸一家親」下所做的「補償」?這種講法聽在台商耳裡,何來感動只是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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