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林旻柔】

台灣勞工終於可以擺脫「薪」酸了嗎?在台灣,10多年來物價漲、房價漲、企業也賺錢,但就是民眾的薪水凍漲,若扣除物價指數,薪資甚至可以說是倒退的。以今年來看,經濟成長率預估3.78%,高於去年經濟成長率3.74%,也是亞洲四小龍第一,經濟表現不錯,財政收支也佳,而公務人員自2011年7月起就未調薪,因此,立委提出「加薪四法」,對有盈餘的企業訂法,強制其分紅給勞工,否則處以50萬至500萬元罰鍰。此外,並企盼為公務員加薪,能帶動民間企業為勞工加薪。

根據統計,國內受僱者去年每月平均薪資47300元,若加上物價因素後,實質薪資為45494元,比2004年的46989元還少約3%。國內的薪資停滯問題,引起各方的不滿,不僅過去多次引起勞團的抗爭,甚有網友也拿美國勞工部的統計資料,諷刺台灣的勞工薪資是世界第一,因其在評比的三十多國中為最低。為了改善長期的低薪問題,國民黨立委提出《勞動基準法》、《公司法》、《工廠法》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加薪四法」修正案,草案中明訂上市上櫃的公司,應考量勞工年資及績效等因素,訂定利潤分享辦法,將公司盈餘分配給勞工,違者應罰50萬至500萬元;同時,也明定企業若為員工加薪,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對此,主計總處主計長石素梅表示,6月到8月底之間,就會確定明年公務員是否加薪。

根據現行勞基法與工廠法,企業盈餘需要分配給勞工,只有宣示作用並無強制性。未來,實施對象若只為國內1700家上市上櫃公司,約有500萬勞工將受惠,但卻無法顧及全國所有勞工;因此,修法應擴及全國63萬家企業,才能幫助真正需要的所有民眾,擺脫長期低薪的窘狀。對此,勞動部長陳雄文、經濟部次長沈榮津都表示支持修法,但勞動部表示,對於未上市上櫃企業難以監督,實施有其困難性。

聽到加薪,民眾心情確實會受到鼓舞,但另一方面,也引來不少企業的強烈反彈。許多企業負責人紛紛表示,政府此舉管太多,獎金的發放牽涉到公司的體質、產業環境等,不宜立法管制;或表示,有利潤盈餘的企業,自然會分給員工獎金紅利,應該尊重市場機制。

對於長期處在低薪氣壓的民眾而言,早就期待有這麼一天來臨。加薪四法修正案若能通過,台灣也能逐漸擺脫廉價勞工的過勞島形象;只是,修法過程中,需要更多的與企業溝通協調,也必須在修法細節上明定清楚,以免強制執行之下,未來可能會有亂象產生,比如會不會有企業要求沒盈餘就要減薪?或是透過底薪加獎金的制度,訂定不合理規定,以規避要強制分紅給員工的法條,甚或造成市場扭曲的情況。此外,許多上市上櫃的公司,已有獲利分配給員工的制度,但對於那些非上市上櫃的公司,要如何強制其將盈餘發給員工,也是必需思考的地方,因為這些員工,可能才是真正的低薪族,更需要加薪以改善生活。此外,過去只要公務員加薪,民間企業一般會配合調薪,但景氣與環境的改變,加上企業的反彈,未來相關細節該如何進行,就考驗執政者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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