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論/陳松柏 教授】
任何一件事情的發生,歸究其原因往往不是單一因素,而是多重因素,甚至是長年累積下來的業障形成的。但每次一發生事情時,常常可以看到的是撇清責任、互相推諉責任,而看不到一個勇於承擔責任、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的男子漢大丈夫。
台灣的石化產業於40年前開始發展,列入十大建設之中,盛及一時,當時大學聯考的第一志願不是電機系就是化工系,兩系的錄取分數相差甚微。40年前的建廠標準,各項廢水廢氣排放的標準,以及廠區外輸送管線的建置都是便宜行事,採取低成本方式建置,以現在的標準是過不了的,廠區外的地下管線更是民間業者、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三不管的地帶,業者也疏於維修或欠缺地下管線洩漏氣處理方式的SOP,40年了,管線都已老舊都該維修更換了。
最近草根影響力文教基金會針對頻繁的公共災害事件之後,委託世新大學財金系、經濟系與波仕特線上問卷調查公司進行民調,問及高雄氣爆案誰最該負責?民調結果:33.2%的民眾認為是地方政府,31.4%的民眾認為是民間石化業者,20.3%的民眾認為是中央政府。
李長榮化工公司(簡稱榮化,上市代號1704)不該在第一時間撇清推諉責任,其實,這件事真要讓業者負全責,業者負得了全責嗎?全部責任算起來,包括:死傷人數、民房及馬路公共設施的損害、林林總總加在一起也要百億元,我們也不願意讓榮化賠不起而宣告破產,公司破產所產生的連鎖效應,影響及銀行貸款者、上下游供應鏈、公司的股東與員工生計等等,都不是社會所樂見的,但業者應拿出最大誠意,就公司能負擔的能力範圍內,擔起應負的賠償或補償責任,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讓企業永續經營下去。
事件發生之後,第一要務當然是救災,救災完後,還是要追究相關單位與人員的責任,追究責任消極的目的是找出「冤有頭債有主」,但更積極的目的是要瞭解原因之後,以防範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事件。追究相關責任之後,後續更重要是「善後與災後的重建工作」,「檢討過去策勵未來」是更具建設性的。
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宜相互推諉責任,應同心協力做好善後及災後的重建工作。整個賠償(或補償)及災後重建工作經費來源包括:李長榮化工出的、各方善款捐獻的以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災害預備金統合在一起,儘快完成各項賠償(或補償)及災後重建工作,讓社會大眾看到政府與民間共同努力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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