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Pinpoint

日前有女大學生騎Ubike發生車禍身亡再度引起立法委員的關注,其實早在去年11月就有立委賴士葆質詢時指出由於UBIKE的擦撞比例不低,要求金管會台灣應比照英國,推出自行車第三責任險之相關事項。而最近女大學生騎UBIKE不幸身亡事件,使得相關話題再度引發討論。

一般而言,騎UBIKE的意外狀況有二種:

1、騎士撞到第三者

2、騎士自己發生意外受傷或死亡

第一種狀況可由第三責任險來處理,但目前的狀況是找不到要保人,到底是承接UBIKE業務的捷安特要當要保人或是市政府?目前兩造推來推去似乎沒人要承擔。

第二種狀況如果UBIKE的騎士有買傷害險或意外險則可理賠,如果本個案的女大學生沒買這類保險,則家屬就無處可索賠。

根據調查,一般的UBIKE騎士都願意自付前三十分的免費額當作保費,如果不夠的部份由市政府補貼,應該是台北市的德政,更何況這些補貼的金額不會太高。

但實務上仍有一些困難需要克服,例如要設計刷悠遊卡時即可自動購買第三責任險,因為目前悠遊卡都沒記名;另外,產險業者也指出,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前提有「地點」限制;若騎微笑單車到合約約定之外的地點,就算發生車禍也不會賠。

以上這些問題是需要克服的問題,但只要相關單位如台北市政府、金管會的保險局、以及產險業者等可以坐下來尋求共識,相信提供一個UBIKE騎士多一個保障空間是全民所樂見的,這難道不是中央與地方政府應該要努力的方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