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修法不容政治鬥爭
文/Pinpoint 博士
由頂新黑心油掀起食安風暴曼延迄今,越演越烈,短期內似乎看不到止息的跡象,這段時間我們看到的場景是,行政單位查黑心油所牽連的上下食物鏈忙得焦頭爛額,媒體也幾乎天天砲轟政府與廠商⋯普遍的心聲都希望闖禍的企業要重罰,而企業主要負責人則要重判刑期加長。
立法院就在這樣的氛圍下展開修法工作。其實食管法從2012年、2013年、到今年2014年二月都曾修法,而且刑罰愈修愈重,但自從大統黑心油負責人高振利12年,大統公司判罰3800萬定讞後,大家才驚覺現有的食管法有盲點,因為法官根據大法官解釋「刑事罰與民事罰同時成立時以刑事罰則為主」,而判定3800萬元的罰金,並且撤銷彰化縣政府所裁罰的18億5千萬之民事罰則。
上述盲點正是現在立法院朝野各黨委員正在協商的重點之一,解決之道執政黨黨團力求罰得快、罰得到的精神,採取行政院版本,直接取消法人的罰款部份(但司法院反對這種法人除罪的概念);而在野黨團則主張直接處罰法人部份加重罰款上限,使其高於民事罰的上限即可;也因這項主要差異使得經歷幾次協商都沒有具體結論。當然真理愈辯愈明,但不幸的是在野黨大黨鞭居然放話食管法在選舉前通過機率等於零。我們要正告立院袞袞諸公,全民不見得瞭解修法細節,但絕不允許攸關全民食安的食管法修法工作泛政治化,任何想藉著這次修法搞「假嚴審、真拖延」的政治鬥爭動作絕對會被拆穿,並且會被全民用選票來唾棄,全民再次的呼籲是:給我罰得到、罰得快、罰得重的食管法,其他政治動作退位,不要藉此搞政治鬥爭,大家被黑心油搞得已經怒氣衝天怨聲載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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