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圖/文:林旻柔
國內遺贈稅將採分級課稅,且遺產稅及贈與稅將作為長照基金財源之一。財政部近日規劃,遺產淨額超過1億元、贈與淨額超過5,000萬元部分,適用20%最高稅率。財政部預計10月中將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報行政院審查,為使加稅的影響降到最低,將只調增稅率、免稅額則不動,估計每年受影響的申報戶不到1%,對於一般民眾幾乎沒有影響。
高齡化社會來臨,長照議題備受關注,其財源更是各界關心的話題;為了籌措長照財源,行政院擬提高遺贈稅、菸稅及菸捐做為特定財源。其中,遺贈稅率將從現行10%的單一稅率,改為10%、15%及20%,採三級制累進課稅。該草案內容規劃,遺產淨額未超過5,000萬元,遺產稅稅率維持10%;超過5,000萬元未達1億元的部分,稅率提高為15%;超過1億元的部分,稅率提高為20%。贈與淨額方面,未超過2,500萬元,維持現行10%的稅率;超過2,500萬元未達5,000萬元,課徵15%;超過5,000萬元,課徵20%。至於免稅額部分,財政部擬維持不變,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元,贈與稅為220萬元。
財政部表示,為減少受影響人數,目前只調增稅率,而不動免稅額。估計稅率調高後,應僅有不到總申報案件1%的人,會被課15%或20%的稅率,該族群屬於高資產、高收入的少數人,多數民眾則仍是免稅不受影響。不過,敏感度高的富人可能動作更快,有不少人已在今年前8月轉移資產,使得此期間贈與稅高達116.67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約6成,創下新高。此外,稅率調高後,可能有部分高資產族群將加強理財節稅,因此,財政部估計稅收大約僅會增加63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高資產族喜歡透過購買保險作為投資理財或租稅規劃,但在要保人身故後,卻忽略了贈與稅問題。許多民眾常以自己為要保人與受益人,子女為被保險人購買儲蓄險,在身故前將要保人更改為子女,但如此一來,等同父母把自己在保險契約上的利得,無償轉為子女所有,屬於財產移轉,子女接受後,即構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之贈與行為,此時,若保單價值超過免稅額220萬,就必需繳納贈與稅,民眾應多加留意,以免遭查獲補稅處罰。
附註:關於保單轉讓問題,請參見保險e聊站-
「轉讓保單」,可能會被課贈與稅唷!
http://forum.i835.com.tw/forum-f8/topic-t297.html
阿美投保某二十年期終身壽險,其要保人及受益人為自己,被保人則為女兒小美,在繳費期即將屆滿時,更改要保人及受益人為小美。這種變更要保人的行為,視為轉讓保單。
這類轉讓保單的行為,算是贈與嗎?是否會延伸相關的稅務問題呢?
◎ 無償變更要保人
根據保險法(註1),以及要保書填寫說明例示(註2),要保人除了有繳保費等義務,還具有終止契約取得解約金、申請契約變更、申請保單貸款…等權利,因此,保單價值視為要保人的財產。而無償轉讓保單,等同將自己應得的財產利益,轉移給他人,會被視為贈與行為(註3),原要保人(贈與人)需依法申報贈與稅。
◎ 課徵贈與稅
無償變更要保人,其贈與總額,應按保險契約變更日之保單價值申報(註4)。若贈與人,當年度贈與總額低於贈與免稅額220萬元(註5),則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若贈與總額超過220萬元,依法(註6)會被課贈與稅。
以阿美的例子來說,阿美於第十九年變更要保人為小美,其保單價值於當年為300萬元,在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的情況之下,應納贈與稅額為(300萬元-220萬元)x10%=8萬元。因此,阿美應申報贈與稅。
835小編提醒,變更要保人要注意稅法規定,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切勿逃漏稅而加處罰鍰唷。
註4:「要保人移轉保單與他人,小心涉及贈與行為」,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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