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1031日,民進黨治下的司法系統,再度毫不遮掩的告訴國人,綠色是超越法律的顏色!

這一天,北院面對至今端不出柯文哲貪污確鑿證據的北檢,如黨及黨媒事前的預告一般裁定延押。這一天,涉嫌掏空台鹽綠能公司達11餘億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在南檢因之前聲押其失敗抗告成功,南院要重審時,被發現人已經找不到了。柯文哲貪了多少,一下是USB、一下是橘子,誰講得出一個數字?陳啟昱掏空了多少,11.28億餘,這「鏡股」鏡週刊倒是按照台綠能各案之資料,算得頗為清楚。涉案數字都講不出來的,「雞鴨(羈押)」飯繼續吃兩個月;涉案數字頂真確的,卻可以來場說走就走的旅行。這,誰會相信我國司法的公正?

南院面對南檢聲押之訴,讓陳啟昱無保請回的理由,是因為南檢以是其涉犯證交法的「不利益交易罪」和「特別背信罪」為由,但院方認為台鹽綠能公司「未上市」,不是證券交易法定義的「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故不適用證交法。這種裁判,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都看不下去,在南檢抗告之後立刻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按照南院那種說法,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負責人,都可以惡搞旗下的未上市公司,想掏空就掏空、想收回扣就收回扣,反正兩者間為「為獨立法人」!子公司被玩到褲子都快沒得穿了,母公司的權益不會受損?陳啟昱一夥人,透過「土地開發」、「施作光電工程」兩種手法,把台鹽綠能的錢搞出去,弄進私人口袋裡,留下大爛攤導致台鹽損失11億元,作為台鹽這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他沒有違反證交法?更不必說,據聞還有業者替陳啟昱處理債務及匯款共計約7千萬元,台鹽可是國營企業,南檢也太客氣,竟然不是用貪污罪作為聲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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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wikipedia )

接著,我們再來看看時間線。南檢針對南院打槍的抗告,台南高分院是在1028日將全案發回,南院卻好整以暇地拖到31日才要重開陳啟昱的羈押庭。可,柯文哲呢?北檢在首次要押他失敗後提出抗告,94日高院撤銷「無保請回」發回北院更裁,95日北院馬上開庭就押掉了。對於柯文哲,案子辦得是火急火燎;面對陳啟昱,那案子辦得是閑庭信步。外界質疑南院放縱在前、拖拉在後,他們還可以自稱迅速分案,並無任何延宕、不週之處。怎麼,是當這個世界沒有對照組了嗎?

其實何止台鹽綠能這個案子,我們看看超思案就知道。一個浪費了至少5億民脂民膏的大案,整個過程匪夷所思到了極點,結果至今任內主導這個案子的前農業部長陳吉仲、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林聰賢等人,別說羈押了,連保都不必交。這麼龐大的金額,北檢認為有罪的只有小官、蛋商,合理嗎?更扯皮的是,關鍵人物,超思負責人秦語喬女兒吳諭非,其角色就是本案中的「橘子」。此前,她一樣滯日,卻一直沒有註銷護照,然後說是因為待過調查局的老舅喊話,外加銀行帳戶被凍結,所以才回國投案。然後,就300萬交保了。作為老蛋商之後,這筆錢真不是事,但卻等同告訴外界,她之所以敢回國,至少得到的保證就是不會被羈押。

拿柯文哲當對照組,我們就可以知道,司法在面對民進黨時的標準,就是窮一切之力,替綠色涉案人謀福利。但,只要黨籍不正確,立刻顛倒過來,盡全力讓政敵陷入法律的旋渦。如果拿押柯文哲理由來對照台鹽綠能按跟超思案,我們都難以理解為什麼這些綠色大官可以跑掉,可以不被羈押?那就更不必說,連法官面對綠色,都會嚇到棄職以遁。要審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的桃院合議庭審判長江德民,就向該院以病假為由,請假至退休為止!

我們之前就說過,賴清德上台,國計民生寸功難進,外加又是少數總統且國會不在手中,除了以鬥為綱之外,就只能效法習近平來玩打老虎的遊戲。可,要知道,這種搞法,自己人除非純潔無瑕、只做功德,否則就必然會同遭檢視。習近平尚且難以在專制體制之下,包庇他習家軍的每個人,何況賴清德?可,在民主政體當中,只要司法願意舔,那就會比專制政體,更容易玩不公平的遊戲,而且還可說是「一切依法」。

但,這等赤裸裸的雙標,人民沒瞎,都看在眼裡。司法要毫無脊梁,執政者要真把人民當傻子,那就走著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