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滔滔客

這幾天輿論排山倒海的同一口徑在謾罵,一個思覺失調症的鄭姓男子刺死執行勤務的警察,竟然被判無罪。承審法官被獵巫,被指為恐龍法官,依照醫學專業判定鄭嫌為思覺失調的精神科醫師被網友灌爆,留言要對他不利。社會大眾不能接受精障者彷彿擁有免死金牌,讓殺人可以受到法律豁免保障,讓值勤的員警枉死,反差太大。

聖經講到文士和法律賽人將行淫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按照舊約律法,她要被用石頭打死,耶穌對眾人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出去了。

向罪人丟石頭的人就是代表公平正義嗎?總統、行政院長、法務部長、內政部長、警政署長都出來說重話,表態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他們都是台灣最有權力的人,他們都是有法學背景的人,知道要尊重司法獨立的審判,對於個案直白的發表個人主觀的看法,踐踏了一審法官以及負責精神醫學鑑定的專業。讓政治凌駕專業來批評論斷,並指導未來判決方向,這樣對於二審的法官很難在沒有壓力之下做出判決,為了迎合輿論率爾評斷個案,這不叫干預司法,什麼叫做干預司法?

台灣每年有二百萬人在精神科看診, 其中精神病患者超過數十萬人,這些人只有少部分被強制安置在精神醫療機構,有些是安置在社區的康復之家,更多的人與家人同住,對長期照顧他們的家人是無法承受之重,對社區鄰舍則像不知道何時會引爆的未爆彈。思覺失調者,有些人有嚴重妄想症,發病時會傷害或殺害周邊照顧者,或是在公共場所隨機殺人,這類的事件層出不窮,社會安全網的破洞很大,無辜的民眾要承擔這樣無法預期的風險,只能祝禱不要遇上這樣不幸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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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NPA 署長室

民眾的憤怒如潮水一般,是因為這樣的無罪判決保障了精神病患的人權,根據《刑法》第19條,精神障礙犯罪減免刑責。罹患思覺失調症者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有程度的差異,是完全不能辨識或是稍微不能辨識,有程度的差異。這樣的判決讓很多違法的行為躲在這個保護傘之下,犯罪可以免刑責,繼續遊走在社區鄰里之間,的確有失公允。因應隨機殺人事件的頻繁,政府推動社會安全網1.0政府增加預算及人力,利用資訊化、大數據、風險分級、建立社工制度。衛福部表示用大數據分析,從派案、分案、處遇、追蹤到結案,都有完整的流程。這一套聽起來規劃完善的社會安全網已經上路,能夠補起社會安全網的破洞了嗎?《刑法》要不要修?長照安置機構能否足夠安置有需要病患?

蘇貞昌說:「司法是社會最後道防線,有職權的人也是為社會守護最後道防線」。四年多前小燈泡慘死,蔡英文允諾不會讓她白白犧牲,要盡全力把社會的破洞補好,但是之後還是陸續很多精障殺人的命案。蘇貞昌口中握有權力的人容讓社會安全網的破洞依舊,指責兇嫌、指責法官、指責醫師之餘,要不要究責政府的失責之處呢?衛福部、法務部、內政部、政務委員…太多人都在共犯結構上有分,除了跟著民眾一起丟石頭、指責、謾罵,政府最重要的是如何讓民眾有免於恐懼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