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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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若干年的發展,微電影的概念已然不再新鮮,也不再那麼熱了。甚至,開始有人唱衰微電影,說微電影的時代已經過去了。顯然,熱捧和唱衰都不夠冷靜,對於一個順應時代發展而產生的影像產品類型,我們還是要冷靜客觀的認識它。

概括來說,微電影的形態發端於短片,微電影的名詞發端於廣告。這是基本的共識了,這裡不再贅述。我更願意在這裡分享幾個基本的認識,也是被問到最多的問題。

一、微電影是不是等於廣告?

微電影的外在表現,就是一部短的電影作品。有很多傳播很廣泛的微電影作品,就是作為短片作品創作的。比如有很多學生作業,當年的學生作業就是教學短片,在沒有上網條件的年代,拍攝製作完成,就進了書架。後來視頻網路傳播條件好了,就有很多作品在互聯網上傳播開了。而這種傳播和互動的結果,就是慢慢引導更多的作品流向了互聯網,也引導一些創作者開始主動創作網路作品,也就慢慢形成了微電影這種形態。

而微電影這個名詞,最早是從視頻廣告發展來的。網路視頻廣告價值的逐漸提升,開始讓視頻廣告流向互聯網。而網路傳播的特點,比如小螢幕、低畫質、互動性、病毒傳播、無時間空間限制等等,開始讓傳統的電視廣告在投向互聯網的時候發生改變。於是,這類作品開始有了情節、結構,時長變長了,甚至變成了一個故事短片。比較早用微電影這個名詞的,是吳彥祖拍的汽車廣告《一觸即發》,後來這類自稱為“微電影”的廣告作品就越來越多了。以至於在一段時間,有的人認為微電影就等於廣告。

早幾前,總有人言之鑿鑿地說“微電影就是加長版的廣告”,後來媒體上也有“微電影,生於惡搞,死於廣告”的說法。微電影當然不等於廣告,它包括了廣告性質的作品,也包括純內容導向的作品,比如優酷近幾年推出的“大師微電影”,與香港電影節合作,請許鞍華、顧長衛等亞洲知名導演拍攝的微電影,且不說不是廣告,連一點植入資訊都沒有;比如我幾次參加的上海戲劇學院“上戲出品微電影”活動,已經連續搞了幾屆,也推出了很多不錯的作品。這些都不是廣告作品,這類作品的發展,讓微電影真正發展成為電影的一個細分門類。

二、 微電影是不是等於短片?

再說微電影是不是等於短片。我在很多場合都被問過這個問題,問我微電影和短片的區別是什麼,是不是微電影就是短片。我相信這個概念到現在還是不清晰的,現在微電影作品已經開始發展到在電視螢幕上播出,比如陝西衛視有個欄目叫“華夏微電影”,甘肅衛視有個欄目叫“短片展映”,他們定位完全相同,都是播出這一類作品,但名稱就不同。在北京的一個活動上,一位美國的著名電影學者,有人採訪他,請他評價一部微電影,主持人用的是microfilm,而這位學者回答的時候,就說成了shortfilm,這說明這位學者眼裡微電影就是短片。個人認為,這兩種說法恰恰就是我們應該給微電影和短片命名時的區別,微電影是microfilm,短片是shortfilm。

可以肯定的說,微電影不等於短片。電影從一誕生就是短片,我們都知道最早的《火車進站》《工廠大門》《水澆園丁》,都是短片。後來短片創作成為電影訓練的一種手段,很多電影節也有短片單元,歷史上也出現了很多優秀的短片,到現在,短片已經存在了一百多年。但微電影是電影發展到互聯網時代的產物,網路傳播是微電影最核心的一個屬性。短片,個人認為是電影小品,可以是一個片段,用電影的基本手法,表現電影的某一個方面。微電影,則是完整的電影作品,有明確的主題和導演的表達訴求,有完整的故事和結構,最重要的,它以互聯網為主要傳播管道。

那麼,我們歸納一下,什麼是微電影?

最後歸納一下到底什麼是微電影。人們給微電影下過各種各樣的定義,包括時長,有30秒到300秒,有15分鐘到50分鐘等等;還有的概括為“微時長、微投資、微製作”等等吧。概括我個人的觀點,我認為:微電影,是以互聯網為主要傳播管道,以互聯網受眾為主要傳播對象的,時長在60分鐘左右以內的,有完整的敘事語言和結構的影像作品。這裡有三個關鍵字,一是網路傳播,一是結構完整,一是時長。解釋一下為什麼是60分鐘,這個不是絕對的,61分鐘是不是?65分鐘是不是?比如有個上海導演若般,去年拍了一部微電影作品《鏡中迷魂》,就是60多分鐘。這個主要還是從傳播管道上與大電影做一個區別,因為時長達到75分鐘以上的作品,就可以是一部大銀幕作品了。而60分鐘左右以及更短的作品,主要還是通過互聯網傳播的,所以才是微電影作品。

所以,微電影不等於短片,是要考慮傳播管道和受眾物件的,我們應該積極地把作品投入社會接受檢驗,在創作上,它不只是完成一個短片,而是要考慮傳播效果、資料、評論等等,並用這些回饋指導下一步的創作。這樣會在創作中站得更高、看得更遠,而不僅僅是閉門造車。微電影又是有商業屬性的,我們不但不要回避,還要積極面對。在創作過程中積極參與商業開發,對製片人、監製和導演都是難得的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