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林旻柔】

台灣的人口老化問題愈來愈嚴重,有些長者可能擁有一間房子,但手上卻缺乏現金,且膝下無子,或子女未能善盡養育之責,導致晚年生活艱苦。內政部及台北市政府皆於近年試辦「以房養老」政策,讓有房的長輩,可以將房子抵押給政府,每個月再由政府發放萬餘元至4萬元左右不等的年金,以安養晚年。

值得一提的是,內政部的「以房養老」政策,自2013年開放申辦至今,申請案件竟然掛蛋。原因除了台灣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外,主要則是申請條件過於嚴苛,規定申請人必須是單身、無子女的老人,且不能有法定繼承人;此外,抵押房價也不得超過中低收入戶不動產上限的876萬元,並且,申請人一旦入住安養機構方案旋即終止。

另一方面,台北市政府也於2014年試辦「以房養老」政策,放寬申請者的條件,無法定繼承人及不動產價值限制,就連住豪宅或精華地段的長輩也可申請。只要戶籍在台北市,年滿65歲,近1年內住在國內時間須滿半年以上,可1人申請或由夫妻、兄弟姊妹共同申請。不過,房產必須是坐落於台北市的合法建築用地、產權乾淨,沒有設定或擔保等負擔、且無出租給房客;此外,申請人須百分之百持有該屋產權,且手中不可再有其他房產。

相較於內政部,台北市的「以房養老」政策確實親民多了;因此,根據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表示,到目前為止,台北市的政策已進行至第2階段,第1階段已有3組正取、3組備取,且有2組正在辦理中。

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許多銀髮族面臨的問題已一一浮現。不可諱言的,因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擁有房產的老人家為數應該不少,但是,若考慮到手上現金的多寡,或有無子女奉養等問題,長輩的老年生活就頗令人擔心了。因此,以房養老的政策,確實有其必要性,也可說是一項真正對民眾有利的社會福利政策。不過,既然制定政策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民眾,若條件過於嚴苛,是否就失去意義了?

倘若老人家手上現金不多,只剩一間房產,生活將可能陷於困頓。對長輩而言,若要賣掉房子換現金,繁瑣的程序及人際的處理,將是一個很辛苦的過程,且還有被騙的疑慮。所以說,可將自己的房產價值轉化為終身月領的生活費,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只是,內政部的政策條件太過嚴苛,因符合條件的人過少,加上宣導不足,導致2年過去了,申請成功者竟然連一個也沒有;政府如此的美意,卻落得一場空,豈不可惜?而「台北市公益型以房養老方案」雖然條件較為寬鬆,但只限於台北市民申請,因此,呼籲政府應修改、放寬申請條件,並擴大實施,讓全台的老人家,都能無後顧之憂的安養晚年。這應該也是政府的本意,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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