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昱培

台北市社會局前社工督導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長達一年多,侵吞無法自行管理財產的受監護長者逾一千兩百萬元,目前遭到羈押禁見。本案令人震驚之處不只是監守自盜的個人惡行,而是這些弱勢長者財產持續被盜領一年多,直至承辦社工離職辦理交接才被發現,突顯現行受監護長者的財務管理機制存有漏洞,亟待補強,茲建議如下:

一、落實權責分立

「管帳不管錢,管錢不管帳」是公私部門均應恪守的內部控制原則,透過將「帳務管理」與「現金處置」分由不同人員主責,形成相互制衡,以有效降低舞弊風險;若同一人同時掌握「帳」與「錢」,極易發生資產遭侵占卻長期未被察覺的弊端。就本案而言,負責照顧服務的承辦社工同時掌握受監護長者的存摺、印章、提款及請領核銷,顯然有違權責制衡而升高舞弊風險。因此,應將受監護長者的照顧服務與財產管理事項分由不同人員主責,第一線社工專責照顧服務及需求規劃,存摺、印章等金融工具則由總務單位指派專人保管,提領則需經承辦社工主管及總務主管雙重覆核,確保提領金額與用途要與需求規劃相符,以阻絕權責過度集中同一人致使的舞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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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二、應聯合金融機構建立異常預警機制

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應與金融機構合作,針對受監護長者帳戶設立異常預警機制,如發現提款次數過度頻繁、短時間內大筆金額轉帳等異常情事,應第一時間通報社會局(處)內部的主計、政風及相關風險控制單位,
即時啟動查核,控管違失風險。

三、導入第三方抽查機制

本案長達一年多未被察覺,顯見相關管考機制流於形式。有鑑於此,社會局(處)應責成內部的主計、政風及相關風險控制單位,或聘請外部會計師事務所,不定期抽查受監護長者個案,比對帳戶明細與相關單據資料,必要時進行實地訪視,確認財產使用狀況是否符合受監護長者實際生活所需。

受監護長者因身心狀況不佳,無法自行處理財產也無力為自己發聲。既然弱勢的他們將老本交由國家代管,國家就有責任守護其財產安全,因此應通盤檢討制度漏洞並儘速落實上述改善措施,真正做到「老有所終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