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政武
筆者同事日前去參加一場例行性的主任工作坊,
第一個案例是他校的老師跟同事分享的,學生犯錯被老師叫去辦公室,花了兩節課處理學生的偏差行為,一般來說,會被老師利用上課時間抽離去辦公室處理的,都是重大事件,有其時效性,必須立即處理,比方說:霸凌、抽菸、作弊、偷竊……等行為,結果這位學生的家長知道後,氣急敗壞,直接告到教育局,說老師違反教學正常化,不讓學生上課,不了了之後,家長不死心,又告到監察院,告老師「瀆職」,我不知道監察院最後會怎麼結案,如果最後老師因為此事而受到懲處,我想反問,那到底要利用甚麼時間處理學生重大違規?午休、下課、還是下班時間,老師利用自己的空堂處理學生的行為偏差,結果還要被投訴,是不是逼老師以後什麼事都不要管。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第二個案例則是發生在我身上,日前有學生被檢舉考試作弊,依照SOP處理流程,我先找當事人過來,學生坦承作弊之後,當天下午我馬上電話通知家長,孩子在學校作弊的事情,並告知依校規要處以小過一支的處分,結果電話彼端的家長,口氣非常不好的質疑我,是不是很喜歡記學生過(這位學生不久前才因為網路霸凌事件被記過),家長不去擔心自己小孩行為偏差的原因,反而怪罪老師處分太重,況且我也花了不少時間跟孩子輔導、溝通,建立其正確的價值觀,這些家長都沒看到,就直接認定我是一個只會記學生過的老師?
事實上,就算學生被記小過,他只要花6個小時,就能把過銷掉啊!這些宣導再三的規定,很多家長都不知道,然後自己的小孩被記過,就怒氣沖沖地跑來學校抗議,擔心影響孩子的升學或畢業資格,卻不擔心孩子的價值觀偏差,影響的可能是一輩子。
我相信各校諸如此例的案例多如牛毛,老師管教學生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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