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最近有一則網紅經營事業被告詐欺的案例。知名無名小站出身的網紅張香香被一名莊姓男粉絲控告詐欺。莊男指控他在 2023 年 10 月起,因為支持張香香的公益計畫及不捨她被公司刁難,陸續花費鉅資,卻感到受騙,莊男認為自己投入大量金錢卻未獲得對等回報,憤而提告詐欺。理由在於張在節目中指稱自己販售的公益年曆若業績達標就可拍電影,他於是投入十萬多元,購買 129 本年曆,事後卻只收到十來本。再來,張在節目中販售烏魚子,稱購買可助她選上代言人獲海外曝光,且商品會捐贈育幼院。莊男花了八萬多買了五十盒,事後卻一盒也沒收到。還有張一直在職播中賣慘,說業績未達會被公司逼迫與陌生男人吃飯,莊男於是向銀行貸款三十萬元,儲值送禮給張,但張香香與莊男見面十分鐘後就藉故離開失聯。
張香香則抗辯自己沒有詐欺意圖,她只是配合公司政策在節目中直播,販售的商品她從沒經手,對方沒收到商品她也沒有經手不知情,且莊男購買年曆、烏魚子及儲值禮物均屬「自願行為」,她拿的是固定薪水,沒有因此獲利。檢方也調查確實公司有烏魚子年曆的存在,莊男沒有收到貨是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張女沒有詐欺意圖,最後以不起訴處分終結。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這類案件常見於直播生態圈。詐欺罪要成立需要有行為人基於詐欺故意,施行詐術,傳遞了與事實不符的資訊,被害人因為上述的詐術,產生了錯誤的認知,基於上述的錯誤認知,自願將財產交給對方,被害人或第三人因此遭受財產上的損失。本案最關鍵點在於沒辦法證明張女自始至終都有詐欺的意圖。
過去因為美女直播遭粉絲控告詐欺的案例並不少。通常直播主為了業績「撒嬌」或「情緒勒索」通常不算犯罪,但如果跨過了以下兩條紅線,像是以虛假身分代聊,和你在螢幕前談戀愛的根本不是直播主本人,而是背後的「摳腳大漢」或「小編團隊」。以及用虛構情節,編造完全不存在的理由,如:家人生病、要贖身、其實已婚裝單身,就可能構成詐欺。
類似案子中,過去有一名賴姓女直播主現實生活中已婚且育有子女,但她在直播與私訊中,刻意營造「單身、想找結婚對象」的人設,她鎖定一名粉絲,謊稱「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並以此理由陸續要求對方資助生活費、業績費,共騙得 199 萬元,最後被以詐欺罪判刑。知名網紅「陳喬安」也以直播主身分鎖定粉絲,謊稱幫助我達成業績就與你同居、當你女友等名義,騙得數十萬元,最後卻搞失蹤、封鎖。最終她也被判刑。
面對在網路上美麗的直播主,到底粉絲面對的美女還是披著羊皮的狼,粉絲捐款是心甘情願或是被詐欺被騙。從上述案件中可以看出法律評價有自己的尺度。唯一不會改變的,就是男粉絲抖內出來的愛,可能只是網紅經紀公司大海裡面的小水滴,不可不慎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