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維多利亞亞伯拉罕去年剛從紐約大學畢業,準備進入就業市場。她很自豪的稱呼自己是[胖者的民權者],即便她可以很容易地在網路上替自己發生,但她卻求職時遇到麻煩。她說:[我已經準備好,因為體重在面試時遇到的歧視了。我知道無論我如何符合工作條件,但是我的體重還是我的短處!]
最近,紐約市議會終於通過一項法案,讓雇主、以及房東不可因為面試者的體重與身高來決定是否可以錄取或是買賣租賃房子這個人。現在在美國,只有少數州及六個城市立法禁止體重與身高的歧視,加州與密西根州。體重歧視無處不在,尤其是針對女性,尤其是有色人種的女性。
根據調查,肥胖的女性在職場上的薪水比正常體重的女性薪水一小時少了5美元,跟種族歧視一樣普遍與嚴重。這項法案的倡議者認為:[法案不僅是保護職場上的人,也保護肥胖者可以找到合適的房子,也在改變文化。]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倡議者之一肖恩·阿布魯表示:[曾經有一位我認為是朋友的人走來,摸摸我肚子跟我說妳越來越胖了。這是一個有毒的文化,許多人都討厭比平常人重的人!]
在美國人許多人都經歷過體重歧視的經驗,珍妮佛也是其中之一,現在的她健身教練,但她還記得27年前因為體重而面試失敗的經驗。當時的她應徵爵士舞老師,被回絕了,理由也是因為體重。面試官認為她看起來的脂肪比例比肌肉高,而且要比一般大眾的人還纖細! 她於是開始一連串的抗爭行動,舊金山也通過不可體重歧視的法令,六個月後這間舞蹈教室終於終結了他們舞蹈老師要比一般大眾還要纖細的標準。
歧視一向是很難證明,無論是年齡、性別、種族、性向、體重或是身高。不過,如果在招募啟事上明顯說明只想招募特別體重或身高的人,那就很有可能落入歧視。不過,如果老闆特別指明身高體重的要求是擔任這項工作的必備要件,那可能就能除歧視的嫌疑。
在法案的聽證會上,許多肥胖倡議者就上台分享自己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遭遇到的體重歧視,包括劇院椅子、餐廳椅子沒有他們適合的位置、腳踏車有體重限制、坐在計程車上面需要加長型的安全帶。許多雇主因而擔憂,該法案一通過,會增加他們無法預測的過多的營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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