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詐騙的預防,政府責無旁貸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徐育民
台灣電子商務近來蓬勃發展,數位電子支付日益便利,卻常遭冒用或作為人頭洗錢溫床,電子商務促進人流、物流發展旺盛,龐大的金流卻也同時產生了大量的詐騙案件。依據警政署統計,光是2025年上半年,第三方支付相關詐騙就高達8,102件,犯罪金額高達9億多元,在詐騙手法中名列前茅,金額雖然不多,但是往往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先是被詐騙金錢,再因帳戶收到詐騙集團詐騙他人的金錢而被帳戶凍結,被誤以爲詐騙份子,又因為報警處理到法院查清楚案件,往往曠日費時,故常常造成被害人頓時生活出問題甚至破產,或公司因此週轉不靈而倒閉,有越來越多的被害者遇到類似案件,真的苦不堪言!更有甚者,因被害人只是與詐騙集團口出惡言或被狹怨報復,帳戶收到幾百元不明金額而被告、名下帳戶全部被凍結……警察機構間接成為詐騙集團報復的工具,凡此種種問題日益層出不窮。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因此,如何預防第三方詐騙陷害?政府部門實在應該好好研議,保護善良國人不被詐騙集團侵害的相關措施,建議:
ㄧ、開放國人申請封閉型安全帳戶(類似不受強制執行扣押的老人/國民年金專戶):
1.限制每位國人個人/法人開立一個安全帳戶為限。
2.僅接受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為匯款人之收款。
3.各金融機構受理個人或法人,出具商業合約、契約、發票、合法金錢來源證明,圈存後始得以轉入安全帳戶。
二、開放約定受款對象帳號,非約定受款簡訊認證機制:
1.約定受款帳號:個人或法人提供合約、租約、發票…證明,得約定受款對象,金融機構受理上開約定帳號匯入匯款不受限制。
2.非約定受款帳號:金融機構需發送部分遮蔽個資之簡訊認證通知:(例如:您有來自**銀行/王x明匯款6×88元,受款負責請回傳1,拒絕受款請回傳2….)金融機構再依照回覆執行作業。
3.拒絕受款圈存列管:經收款帳戶個人/法人拒絕接受匯款之金額,於一定期間內,除司法機關扣押外,接受收款人提出合法證明方可解款入帳,否則一律退匯原匯出匯款帳戶。
當AI科技突飛猛進,促進全球各國金融產業發展轉型,犯罪型態也隨著AI時代進步,如何預防新型態詐騙犯罪?預防成為被詐騙的無辜第三人,除了兼顧基本的金融自由化,犧牲金融流通的一部分便利性,多幾層查核機制與關卡,就像防範小偷多安裝幾道鎖頭一樣,必能大大減低相關犯罪危害,保護善良的全體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