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閒雲野鶴

眾所矚目的房地合一稅終於在五月13日正式由政務委員杜紫軍定案,行政院預計在北中南區召開公聽會,如一切順利希望在六月初左右正式在行政院會通過,而後送進立法院審查。

此一版本的基本精神是短期持有課稅從重、中期持有課稅合理,長期持有有優惠;行政院本會期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預計105年元旦上路。

就課稅主體而言,在民國105年元旦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之後取得、且持有2年內出售,才會受新制規範;目前所有的房屋持有者不受新制影響,亦即不管你手中目前有多少房子,以後出售房子時,只按舊制以繳交增值稅為主。

在稅率方面,行政院審查會通過版本的稅率遠比財政部的初版高,亦即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稅率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至10年以下為20%;持有超過10年為15%。外資部分持有1年以下課45%,持有超過1年35%。
在優惠條件方面,針對自用住宅部份,行政院修正財政部版以房地總價4000萬作為免稅門檻,而改為民國105年元旦以後取得,自住非供營業或出租者,出售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只要獲利超過400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這項免稅額的計算係財政部賦稅署根據內政部統計,民眾買賣房屋總計在2000萬元以內佔91%,以3%的資本利得計算6年獲利,接近20%,計算出400萬元免稅門檻。

有關重購退稅部分,則採取換大屋者全額退稅、換小屋者比例退稅。

根據財政部賦稅署估計,新制實施後第1年約有40億元左右的稅收,之後逐年增加到百億元,稅收將挹注內政部青年住宅、長期照護等用途。

儘管上述政策仍需由財政部至北中南開公聽會後再定案送立法院,但已引起社會一陣討論,茲分述如下:
1、這項新制的日出時間是在民國105年元旦,雖然對一般民眾全部都沒有影響,但對於建商則影響深遠,建商普遍認為,如果本案通過,以後在台灣的房地產幾無炒作空間,勢必進一步壓縮房地產及其相關行業(如房仲、裝潢等業)的發展,可能會產生一連串的失業問題及社會問題。換言之,這麼大變革的房地政策確實可向「居住正義」邁進一大步,對健全房市有絕對正面的意義,只是短期內對整體經濟的衝擊可能需仔細評估。

2、如何計算利得?這次行政院版與財政部版最大的區別的在於前者是用所得扣除額400萬的概念,而後者則是用房價4000萬為門檻,係專指要對豪宅課稅之說。雖然前者較符合資本利得的觀念,但對於所得的計算日後可能在報稅時會產生徵納雙方的爭議,例如房子修繕及翻修等所產生的費用能否從所得中扣除?如何認列?如何稽核?⋯等技術問題,都會使得本案在執行時困難重重,不可不慎。

以上只提出本案的核心問題加以討論,其他如分離課稅的累進問題、短期非自願性出售課重稅形同懲罰、個人稅率過高可能造成人頭企業浮濫、⋯等問題,都需行對院再仔細思慮。但無論如何,政府總算往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向前走一大步,全民應予以支持,個別事項,如免稅額、稅率等,或有討論空間;冀望行政院能盡快將本案送進立法院審查,並順利二三讀,以期台灣早日擺脫炒房天堂的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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