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夜未央編譯

大石油中心地帶的律師事務所正在通過綠色環保來賺錢,因為投資者和公司鼓勵他們發展可再生能源業務。

該公司可再生能源業務負責人Kaam Sahely說,在過去的18個月中,位於休斯頓的Vinson and Elkins LLP代表了20個大型投資者客戶,而在此之前的幾個月中只有5或6個客戶。 這些項目包括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 Inc.)從Recurrent Energy收購加州300MW太陽能光伏(PV)以及存儲項目。

Sahely說:「這是資本進入這一領域的一大轉變。這不會是短期的。」

過去主要從事太陽能和風能項目的公司正在通過採用諸如電池存儲,氫,碳捕集以及可再生柴油和天然氣等技術來發展其可再生能源實踐。 他們正在增加律師並進行收購以跟上需求,尤其是在傳統的石油和天然氣公司進行更多投資時。

「移動鐘擺」

休斯頓Orrick,Herrington&Sutcliffe LLP能源和基礎設施業務負責人Blake Winburne表示,西方石油公司(Occidental Petroleum Corp.)正在投資碳捕集,道達爾(Total SE)緊隨BP Plc的領導並投資於風能和太陽能。

Winburne說,英國石油公司過去的可再生能源工作「一直只是輔助性的」。「現在,他們將在未來15年內將自己轉變為一家綠色能源公司。」

Winburne說,在過去的18個月中,可再生能源在公司的項目融資工作中佔40%至60%。 他說,環境,社會和治理(或ESG)要求一直「將私人資本的鐘擺」轉移到可再生能源中。

公司發言人阿迪·韋斯曼(Adi Weisman)表示,Orrick於2016年在休斯敦開設了辦事處,其目標是引領可再生能源,並自2019年以來在其全球團隊中增加了七個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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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主義的產物

休斯敦大學法學教授,能源研究員吉娜·沃倫(Gina Warren)說,可再生能源工作的增加是基層的行動主義產物,他的研究重點是可持續能源政策。

沃倫說:「您有要求可持續未來的投資者,客戶和股東。公司被要求更具可持續性,然後他們要去找律師。」

公司發言人丹·麥肯納(Dan McKenna)說,過去五年來,諾頓羅斯·富布賴特(Norton Rose Fulbright)在北美的律師從事了172項可再生能源交易,總價值達261億美元。 他說,其項目小組去年在可再生能源項目上花費了約85%的時間,而在此之前的10年中,每年花費了60%的時間。

該公司於2017年收購了Chadbourne和Parke LLP,以擴大其可再生能源業務。

「有些公司誤以為這是一個完全由補貼和稅收抵免驅動的行業,因為稅收抵免只會持續擴展一兩年,」諾頓·羅斯駐奧斯汀的合夥人貝基·迪芬(Becky Diffen)說。 「人們一直在思考,當稅收減免消失時,這個行業將會消亡。」

「很多項目」

該公司全球項目部主席,休斯頓合夥人傑森·貝內特(Jason Bennett)表示,貝克·博茨律師事務所(Baker Botts LLP)自2019年以來對其可再生能源業務的擴展目前已佔項目融資活動的四分之三。

最近,該公司向Sunnova Energy International Inc.的子公司作為借款人提供文件,結構和稅收問題的法律諮詢,涉及9500萬美元的「安全港」融資,其中包括收購住宅太陽能項目中使用的逆變器和電池。

華盛頓Baker Botts合夥人Elaine Walsh表示,項目的多樣性凸顯了公司在不同領域擁有專家的重要性。 這不僅包括環境和稅收,還包括技術。

Walsh說:「由於有許多新技術,清潔技術和不同能源技術的項目,我們的能源律師和技術律師之間的距離每天都越來越薄。沒有很多公司為此做好準備。」

資料來源:https://news.bloomberg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