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一早,看到新聞,一篇名為「綠營廢死抬頭?監察院糾正法務部黃麟凱連殺母女遭槍決被指有瑕疵」的報導,真是讓我馬上就清醒了過來。點進去一看,一肚子的火立刻狂燒。在細究之後,赫然發現,這,就是無底限的政客在考驗人民啊!

監察院於7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在執行死刑犯黃麟凱的程序上具有兩項明顯重大瑕疵:其一是草案預告期間過短,其二是剝奪死刑犯救濟權利。好,這事,咱們真要扒洋蔥,一層一層地來看!

首先,就看所謂「草案預告期間過短」。監察院的理由是「法務部於114416日修正發布《執行死刑規則》時,草案預告期僅有10日(含例假日共14日)。此舉不符合行政院規範得例外縮短預告期間的標準,程序具有明顯重大瑕疵。」監察委員要不要聽看看自己講什麼?監察院拿行政院秘書長函釋的通令說事,該函規定,自民國105101日起,各政府機關在研擬、修正或廢止任何「法律」或「法規命令」草案時,原則上都必須公告周知至少60日,來認定法務部修改《執行死刑規則》時,將預告期直接砍到只剩10天,是在「規避規範」。

天老爺,一個死刑定讞、關了12年的死囚,絕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民進黨執政的時期。這當中,刑法跟刑事訴訟法都沒有修,也就是說,死刑在我國並沒有廢止!試問一個罪大惡極的死刑犯,即便在終審定讞之後還關了76個月,監察院不說法務部不儘速依法執行死刑是明顯的怠惰,卻反過來說因為法務部在《執行死刑規則》還是草案時的公告期含例假日共14日「時間過短」?拖了12年不依法執行都不急了,如今監察院卻急著用14天的公告期替兇手喊冤,這是在說什麼荒唐話?

再來,看看所謂「剝奪死刑犯救濟權利」,監察院的理由是該規則修正後的部分條文(第2條第345款)與修正前相比,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的權利規定得更為嚴格,影響了死刑犯的訴訟防禦權。這,真是笑死人了!我們退一萬步講,就算法務部真是「草案預告期間過短」,那監委想過法務部為什麼要這樣嗎?不正是因為,2024年大法官釋憲後,死刑犯幾乎可以有無限制的非常上訴救濟權嘛!法務部為了堵上死刑犯用「無限遞狀、無限救濟」來拖延槍決的漏洞,這才在20254月緊急修改《執行死刑規則》。透過新規,除非法院裁定停止執行,否則就算律師團一直遞狀非常上訴,法務部一樣可以照常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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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wikipedia )

也就是說,法務部作為行政機關,都已經確知在法律沒有經過立法機關修法,只是由大法官曲法枉意地搞法官造法之鬧劇後,依法行政四個字就會變成天大的笑話,所以才緊急用行政命令來亡羊補牢。同為憲政機關,監察院沒有捍衛憲法、法律與法治的風骨,反而拿著莫名其妙的理由替國家早該依法送去閻王面前的惡人開脫,真正是拿老百姓當塑膠!

最後,我們再來看看監察院這批監察委員難看的吃相!

他們的任期,到這個月底就沒了。這群人裡頭,一大堆濫用公務車、拿公帑當私財的傢伙,且作為監察權,卻舔行政權舔到「無斬無節」了,在任期之末,還一口氣丟出了一堆糾正案。其他我們就不多說了,就說由監委高涌誠提出的這個糾正案即可。高涌誠本身就是廢死的擁躉,在任期之末,硬是要搞一個「代表作」來彰顯自己的立場,這種醜態,真是令人作噁。

作為即將卸任的憲政擺設,既沒有民意的基礎,也不受人民的監督,一心就是只看政權的眼色跟自己的意志,臨走前還要替一個惡人再「伸張一下正義」。這種人,卻是執政黨的寶,人民應該作何感想?糾正案中說,僅憑台北看守所內的健康評估量表與就醫紀錄,就認定黃麟凱具備受刑能力並執行槍決,並未透過專業醫療團體或醫師鑑定,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這,擺明了就是高涌誠要替這樣的惡人窮盡一切之力找生門!

高涌誠認為國家應該徹底鑒定完黃麟凱的身心狀況且證明他可以受刑,才能斃了這玩意。但,他有沒有問過王家的媽媽在被黃麟凱絞殺時的身心狀況?他又有沒有想過,被黃麟凱逼著打完「分手砲」後再被其勒到鼻血都噴出來的王小姐,當下有多麼恐懼?多麼絕望?為了私利私慾就殘殺兩人的殺人犯,國家必須關心備至;可被這種東西殘殺的老百姓,卻從不被這些綠色政客在意,這才是台灣真正恐怖之處,不是嗎?

可,我必須說,高涌誠要推動廢死,我尊重。我誠摯地建議退下後的高委員,力薦民進黨把修改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取消死刑當作2026年與2028年,兩次大選的主要政見!如果今年沒被接受,沒關係,高涌誠可以繼續推動民進黨在下次總統與國會大選時,高舉廢死大旗!

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吧?台灣是民主法治的社會,沒錯吧?民進黨一直在強調這點,不是嗎?那為什麼廢死從來不走修法的路線呢?為什麼廢死永遠只敢跟行政權掛鉤,然後就透過法官造法、監察權找碴、行政權不依法執行這些下三濫的手段來幹呢?國民黨要推相關的公投來找出民意的答案,結果上次中選會也擋掉了!怎麼,透過立法來處理法律問題,不是民主政體的常規與常識嗎?為什麼在台灣,在民進黨治下的台灣,這個常規與常識就作廢了?

各位,一個政黨要推動理念卻不願意開大門走大路,就是在藐視人民的智慧!一個政黨要實踐理想卻不認真透過選舉與立法去達成目標,就是在踐踏百姓的尊嚴!而當政客一次又一次考驗人民時,也是人民該用選票,考驗政客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