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城市的空間都讓給汽車停放,那麼行人的空間就會受到擠壓。但如果沒有在城市中規劃足夠的停車位,汽車駕駛的權益也會受損。該怎麼做才能兼顧所有人的權益呢?瑞士最大城市蘇黎世(Zürich)在 1990 年代就想出了一個好方法。

歷史性停車妥協

蘇黎世在 1996 年一項稱為「歷史性停車妥協」的城市法令中,限制市中心停車位的數量必須維持在 1990 年的數量。該法令的核心是透過將路面停車位轉移到地下停車設施,使市中心對行人更具吸引力,但不影響公共停車位的總數。

這意味著,如果要取消路面上的停車位,就需要用同等數量的停車位替補。因此,從那時起,新建造的許多停車新空間都以地下停車場的形式出現,而地面上的空間就可以規劃成無車區、廣場和共享空間街道。這項法令不但有利於行人,同時也平衡了汽車駕駛的需求。 

設定停車位上限,保持城市宜居性

蘇黎世對停車位的監管可以追溯到 1960 年代,當時該市首次實施最低停車位。設定最低停車位是美國和歐洲大多數城市使用的常規停車管理方法,該政策規定了新建建築每平方公尺建築面積必須提供的最低停車量。最低停車位的基本原理是確保有足夠的停車位來滿足預計的需求。

到了 1989 年,該市在法規中增加停車位上限。停車位上限是一種保護城市的手段,避免過多的停車位佔據城市空間,而降低了城市的宜居性。自 1970 年代以來,蘇黎世實行的「城市友好型」交通規劃方法更符合停車上限,與此同時,配合其他交通系統的逐步變化,例如

更加完善的路面電車網絡,鼓勵市民減少開私家車,改搭大眾運輸。

蘇黎世路面電車網絡相當綿密,成為市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圖片來源:By Tschubby – Own work, CC BY-SA 3.0

而從 1996 年到 2003 年,該市約有 800 個路邊停車位被移除,並改為更宜居和高品質的街道空間。例如,位於市中心的公共廣場「Sechseläutenplatz」,原本為路面停車空間,後改為地下多層停車場,騰出來的地面上空間,變成一個所有人都能使用的公共空間。

(圖片來源:impacts.org

不過,「歷史性停車妥協」已於 2021 年時被廢除,代表即使取消路面停車位,也不需要用地下停車位替補,並同時希望減少 10% 的路面停車位,將重點放在改善城市區域供行人使用,而不是「計算停車位」。

由此可見,蘇黎世已轉向為行人和自行車騎士提供更多友好的空間,鼓勵更加環境友善的交通方式,而非同時保障汽車駕駛的權益,讓停車位保持一定數量。

從蘇黎世管理停車位的方式,可以看到一個城市的宜居性與決定如何使用他的空間有關。為了給所有人更好的城市環境,蘇黎世設定了停車位上限,同時保障汽車駕駛的權益。但隨著氣候變遷影響加劇,越來越多城市鼓勵低碳交通,蘇黎世也希望為行人和自行車騎士提供更多空間,而放棄了維持以一換一的的過往停車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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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瑞士最大城蘇黎世停車位地下化,給所有人平等公共空間,城市更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