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孫鴻 執行長
柯市長就任,誓言新的台北市政府要用黑白取代藍綠。這是很漂亮的一句話,但在我們的社會能實現多少?
我們總慣用顏色來塗抹政治,看久了,好像腦子裡談的都是顏色,這其實是種謬誤。我們抹上去的,事實上並不是不同的顏色而是不同的立場。顏色,找得出標準,立場就不是這麼一回事兒。君不見有些人登陸叫賣台,有些人到對岸名牌大學去深造數年卻是進修嗎?可見得,賣不賣台跟到大陸去多久並沒有關係,有關係的是你站在哪個立場去看待這件事。
這樣的事情,其實對民主這個價值觀有很大的殺傷力。不同的立場,面對關鍵的問題,基本上應該採行的標準是一致的,譬如說人權。如果因為立場而對人權的基本定義產生歧異,甚至對於侵害人權的行為給予包容,那麼顯然不是民主,更直接的說,那是傷害的民主。但這兩天,很多高舉民主大旗的人,讓人瞠目結舌地直截了當去破壞台灣民主的核心論述。
一個學生要選立委,既然選罷法沒說他不行,那身份也就不是問題。這個人過去有性騷擾他人的前科,並且是累犯,實在講,單單就選舉這個層面,這是自爆也好、被爆料也罷,那也是他那個選區的選民要去面對的,退不退選我也不是很關心。但問題是,「性騷擾」是這個社會長久以來很多人努力去對抗的問題,在法律的範疇當中都有刑責規範的,那麼一個這方面的累犯,除了被譴責之外,到底還有甚麼可說的呢?如果還有可辯解之處,那麼那些受其侵害的女性豈非咎由自取、活該倒楣?
而這位已退選的候選人,他的戰友、老師竟然替他辯解了,竟然還想出很多「無理寸步難行」的瞎理由來硬扯。好吧,這些人是有立場的,因為立場更動了是非,實屬無恥,但我們都知道他們是為了甚麼。可更讓人吃驚且無法接受的是,據媒體報導,連一向關心此一議題的許多公民團體都有負責人出來為這位候選人辯解,那真是不可思議的極致了。
這些公民團體以往了立場,就標示了這個社會對這種行為無法容忍的最高標準。或許法律修訂與執行的結果,都未必能符合這樣的標準,甚至許多人也會認為這樣的標準太過嚴苛。可今天,一個屢屢在公開場合犯那樣之事的人,卻可以由這些公民團體的領導人來背書、來脫責、來給予憐憫與認可,那麼他們標準呢?
所謂學運之後直到本次九合一大選的成果,都被解讀為台灣公民力量的提升,但對照於這種荒唐的呈現,這個提升大概也就是所謂選票的數字罷了。若是如此,就別把權力的遞嬗美化成那個包裝!公民團體竟然可以為了一個候選人去改變自己數十年堅持的立場、背棄許多人努力的目標,這怎麼會是提升呢?根本沉淪!
要黑白就是要是非,是非,不會有立場,否則,民主不過就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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