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到最後這家人都關不了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維寧
前駙馬爺趙建銘一達刑法假釋門檻,「如期」釋放毫不意外, 若矯正署及獄方有膽子刁難,那才意外的號外新聞, 想必刑期將半法務部就著手趕作業事宜,迫不及待提報假釋,「 得報」與「應報」早混為一談,否則虧欠受刑人似的,很奇怪, 受刑人表現清一色悛悔有據,在人群社會那麼兇殘, 在高牆鐵窗內另一個社會就那般乖巧,監獄教化誠屬成功哩!
總統卸任就起訴判刑,南韓屢見不鮮,甚至在任就收押, 台灣則陳水扁開其濫觴,剛開始阿扁三不五時搞絕食絕飲, 餓肚子或失眠會使得注意力不集中, 通常刑事被告出庭前夕都會養精蓄銳,以利法庭攻防, 瞧他拖著疲憊身心加上不修邊幅,前總統邋遢活像個流浪漢,「 夫唱婦隨」有前第一夫人阿珍第一次出庭不施胭脂影子, 原以為也想演出半場暈倒老戲碼, 卻只是歇斯底里般陳述一堆與案情無關話題,還表示認栽不認罪, 記得曾有考生發現沒一題會作答的,竟在考卷寫上「老子認栽」, 言外之意也似認栽不認為準備不夠,都屬不懂反求諸己之輩, 而一般只有通緝犯半路突遭警察逮捕,才可能狼狽模樣上法院。
圖片取自:(FB 陳水扁新勇哥物語)
扁律師繼換法官不成又擬換法院, 刑事訴訟法確有法官迴避與移轉管轄規定, 但並非放任當事人無的放矢濫用, 除該法第十七條法官應自行迴避具體事由, 若當事人認法官有該條以外情形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亦得聲請, 然而「足認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依最高法院判例解釋乃指常人客觀合理觀點, 非僅出諸當事人主觀判斷,訴訟上之指揮有利與否, 不得作為將有不公平裁判依據及謂有偏頗之虞而聲請迴避, 故律師質疑蔡守訓審判長羈押扁有成見恐影響判決,純屬個人見解, 地院駁回聲請後高院再駁回抗告,不意外。至於移轉管轄, 必須有管轄權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 或因特別情形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此所謂不公平之虞, 按判例必有具體事實可指,非僅空言所能指摘, 故打著換法院如意算盤顯難如願。
8年總統任期弊案一籮筐,換法官跟換法院都無以解套, 橫豎是死何不脖子一伸早投胎,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換人生」 也許比較單純矣!牢內阿扁裝瘋賣傻, 意圖鑑定為心神喪失停止審判,既延滯訴訟程序進行, 即使判決確定也將被拒絕收監。號稱殘障不能自理生活的阿珍, 仗著馬政府的監獄不致真的關她,猛總攬罪狀, 貪弊源泉的阿扁蓄意讓自己變成心神喪失,子媳則協商認罪換緩刑, 如今阿扁保外就醫生龍活虎蹦蹦跳,沒有一絲毫再執行跡象, 看來到頭來這家人全關不了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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