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報副刊
◎劉秀敏(新竹勝利堂會友)
週日下午,準備到社區地下停車場開車,載老大去學鋼琴。發現駕駛座旁的車窗玻璃上,竟貼著一張3M小紙片。匆忙撕下,得先完成接送的使命。
車窗玻璃多了神秘小紙片
待一陣忙碌之後,回神拿出夾在手機裡的紙片閱讀。喔,原來是一位鄰居(不認識也未具名的)不小心刮傷我車子的前面保險桿,留下電話要我聯繫她。
跑去檢視車傷,就像跌倒磨破皮那樣,但不嚴重。我跟先生說,如果下回有需要鈑金的時候,再一起修復好了。怕麻煩的我,沒放在心上,也忘了和鄰居聯絡。
兩三百戶的社區,除了住在同一樓或同一層的住戶較常在電梯相遇,其他住戶認識的不多。對於後排車位的鄰居沒有任何印象,應該是不同棟別的鄰舍。
意外失誤 鍥而不捨彌補
隔天早上對講機響起。後排車位的鄰居,竟繼續透過管理室找到我車位號碼的戶別,主動與我聯絡。車子刮傷的主因是她想穿越我左邊的車位,停到我左後排的(她的)停車格,但距離沒有抓好,所以就輕輕擦撞到我的車。說明原委之後,她表明歉意,希望能夠賠償我的損失。
我跟她說:「沒有關係,不必放在心上。」她接著介紹一個社區附近的保養廠,讓我做估價的參考。隔著對講機看不到人,但可以感受到她語氣中的誠懇。她很堅持應該要賠償我維修的費用。
想想日常生活做錯事的人,常見的第一種反應是「否認」——我沒有!如果真的拿出證據,對方可能會接著辯稱「我不是故意的」。或者說「那個人也有」來轉移自己的責任。
然而,這位鄰居意外擦撞了我的車。照理她閃人沒事,可能很久之後我才會發現。但她鍥而不捨地主動找我,提供一切她能夠做到的來補償我的損失。儘管估價之後,我跟她說,如果真的要賠償,一半就可以了。她仍全數賠償。
好鄰居實踐愛人如己
想到十誡中所說:「…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奴婢、牛驢,或其他東西」(參申命記五章21節)以積極實踐的角度、現代的語言來表達,第十誡想要營造一個保護的生存空間,讓人們能夠在其中,以充滿信任的態度與別人共同生活,而不用害怕別人或來侵犯、破壞或霸佔屬於我的所有物。
我遇見了「好撒馬利亞人」了。她真是我的好鄰舍。
不久前才聽朋友說,她的鄰居因為違建搭蓋引起社區住戶不滿。而她善意居中協助溝通,卻「真心換來絕情」,令她難過失望受傷。我們老家天花板漏水問題,因為樓上鄰居不肯配合,也不覺得與他們家有關係,延宕了十幾年未決。另一個朋友,則是對簿公堂,才得以維護自己的公平正義。似乎每個社區,都有類似的情節上演。
大家都在意自己的權益和方便,勝過考慮他人的財物和權益是否受到損害。我的鄰居卻選擇主動認錯,負起責任保護我的權益。
我十分感動,不是在於得到費用的補償,而是這位鄰居正直善良和愛人的榜樣,以及營造了社區中讓人放心、信任的環境。她的道德勇氣、清潔良心,像寒冬中的暖陽,散播著鼓舞的力量,在今日忙碌、冷漠的社會中,顯得珍貴與閃耀。這更激勵著我們,成為他人的鄰舍,成為愛人如己的實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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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請見:我遇見好撒馬利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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