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即刻補強被剪斷的司法缺口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昱培
涉貪2700萬的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於判決前夕剪斷電子腳環 潛逃,引發社會譁然。包含電子腳環在內的科技設備監控, 是現行被告交保後替代羈押的輔助措施, 目的係讓被告免受人身自由的限制,又能防止逃亡, 兼顧人權保障與風險管控。然而此案發生, 突顯現行對被告的風險管理及科技監控制度存有漏洞,亟待改善, 茲建議如下:
一、強化重大案件被告的風險管理制度:針對貪瀆、 組織犯罪等重大案件被告, 法院應審慎評估是否適用交保及替代羈押措施, 因類此被告往往具備高資產、涉高刑度案件與潛逃能力, 交保金額不但無法達成嚇阻潛逃之效, 反而極可能被其視為可承擔的代價。因為一旦潛逃成功, 就可躲過漫長的牢獄歲月;就算失敗, 損失的不過是保證金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棄保潛逃罪, 於是潛逃成為權衡利弊後的最佳選項。因此, 針對犯下一定刑期的重大案件(例如最重本刑五年以上之罪)被告, 法院應以羈押為原則,以防止被告棄保潛逃, 確保後續訴訟程序的進行;例外經法院審酌確無逃亡、滅證之虞者, 才准予交保並輔以科技設備監控等其他替代措施, 如此才能對重大案件被告有較強的約束力, 避免棄保潛逃狀況一再重演。
圖片取自:(wikipedia )
二、提升科技設備監控效能: 目前電子腳環無法防止人為的拆卸毀損, 因此應增設受物理性破壞即時警報功能,縮短監控訊號中斷後, 偵查單位趕赴現場的時間,以利追捕。
三、建立跨單位即時聯合防逃機制: 科技設備監控應與移民署及警察機關的相關系統進行整合, 一旦監控訊號異常,就能即時通報情資, 及早於被告可能逃亡的交通與出境路線展開部署追查, 俾儘速緝捕歸案。
本案被剪斷的不只是電子腳環,還有社會對於司法和法治的信任, 因為民眾目睹有權有勢者即可逃避受審與刑罰。因此, 針對上開所述的防逃機制漏洞,政府相關單位應即刻檢討改善, 補強被剪斷的司法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