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股利所得稅負看台灣稅制的扭曲現象(二)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張忠本
二、台灣大戶的節稅有方:
不過在實務上大戶仍有許多節稅手段,如海外投資,股利所得均採分離課稅20%。國內一些大股東多已將股票轉由海外假外資公司持有,以降低稅負。
又一些高所得者在國內設立投資公司,將個人股票轉由投資公司持有。個人持有課徵稅率部份可能高達45%,但是投資公司僅按營利事業所得稅率17%課稅,且所得部份還可報支費用抵減。如台灣高價名車滿街跑,都是投資公司利用租賃買車,高額租賃費用可抵稅。
何況一些企業還享有『產業升級租稅減免』。
台灣名義稅負看似過高,但在多重合法避稅措施後,台灣實際賦稅負擔率(稅收佔GDP比率,不含社會安全捐)卻只有12%,低於新加坡12.9%、日本16.3%、韓國19.3%、美國18.5%。幾乎是世界最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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