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股利所得稅負看台灣稅制的扭曲現象(一)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張忠本
一、股利所得剝了六層皮?
社會抱怨股利所得稅負過高,他們批評這兩年一頭牛剝了六層皮,影響大戶投資意願,間接凝滯台灣股市動能。
(1)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累積稅率最高從40%增至45%。
(2)兩稅(營所稅與綜所稅)合一,股利所得原可扣抵稅額減半。
(3)增股利所得2%為健保補充費。
(4)2018年起對大戶設算課徵所得0.1%證所稅。
(5)擬議中未來還要對股利所得再扣0.48%的長照稅。
(6)IPO及興櫃等核實課徵證所稅。
不過累積稅率達40%以上者,限於淨綜合所得超過$1000萬元以上部份,不是全部。
兩稅合一後,原公司已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自分配股利所得中扣抵。而今因為調整營利所得稅率自25%降至17%,雖高於香港16.5%、新加坡17% 及免稅天堂開曼與維京群島,但低於韓國22%、中國25%、日本36%、英國21%、德國30%、美國40%等多數國家。為平衡所得分配不均及減小財政赤字,現將扣抵額減半,這不是加稅,而是將過份降低的稅負還原一部份。
至於大戶證所稅收及長照稅尚未開始課徵,應檢討停徵。真正影響的是IPO 與興櫃,不過這也僅限於少數人。
健保補充費涉及健保費若不調整,台灣健保制度要破產。在台灣民粹政治下,無法大幅增加全民健保費率,立法院及衛福部只得向有明確現金流入部份課補充費,如演講、稿費、版稅及有股利的中高所得者多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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