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李芳遠

在當代的校園裡,教師與學生之間的緊張關係,早已不只是教學與學習的摩擦,而演變成法律風險與行政程序的角力。網路上關於「曠課遲到是否該懲處」的爭論,正反映出教育現場的一種深層焦慮:當傳統的管教手段逐漸與現代法治精神衝突,教師們正在經歷一場痛苦的「觀念重組」。

長期以來,許多老師習慣將「記過」、「處罰」視為維護秩序的必要手段。然而,正如許多法理觀點所指出的,將「遲到曠課」這類「不作為」行為直接與「記過」掛鉤,往往遊走在法律邊緣。

從行政法核心的「一事不二罰」原則來看,當學生因為曠課已經在學期成績中受到扣分、甚至影響畢業資格時,若學校同時再以校規給予警告處分,這在法律上極易構成重複處罰。更關鍵的是,懲處的本質應對應其反社會性,而遲到曠課本質上是學生對自身受教權的放棄。若老師依然堅持以威權手段強硬介入,一旦引發學生拒絕上學、自傷或家長提告,校事會議的啟動,往往使老師成為法規衝突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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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支持「防禦性教學」的老師並非喪失了教育的初衷,而是在動輒得咎的環境下,學會如何「依法行政」。 老師的義務是落實點名、如實登記、依法通報與聯繫。這些程序不是為了刁難學生,而是為了在突發狀況發生時,這份完整的紀錄能成為保障教師專業自主的護身符。 將懲處轉化為「成績評量」與「校務系統的如實記錄」,既符合比例原則,也將老師從「管教者」轉型為「制度的執行者」,減少了因情緒化管理或管教不當而帶來的法律風險。

曾幾何時,師培中心的教授們總教導我們,教師是「志業」。時至今日,將教育當作志業的熱情,往往在一次又一次的校事會議與投訴中磨損殆盡。那些將教師視為單純「職業」、謹守防禦性教學的老師,反而成了這套體制下唯一能「安全下莊」的人。

這是一個矛盾的現實:我們要求教師發揮「愛之深,責之切」的教育愛,卻同時架構出一個隨時可能讓教師成為炮灰的法律環境。當教師紛紛築起「防禦高牆」,我們不禁要問:這真的是我們想要的教育現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