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慰問金究竟是不是退休金的一部份,政府應該講清楚
文/顏永森 靜宜大學資訊管理系副教授
最近又快到選舉,年終慰問金議題又被提出來,究竟年終慰問金是否應該全面恢復發放,引起許多人的關注。筆者是私立大學的老師,並非公務人員,不過,只是對這個議題感到很好奇,為什麼年終慰問金會變成一個模糊的議題,按理退休金應該有退休金給予的辦法,怎麼會變成可發或可不發?如果是私人企業,企業老闆如果願意給員工多少額外的年終慰問金,應該沒有人會去抗議,因為這是私人企業老闆所出的錢,如果老闆不高興給,退休員工也至於會去抗議。但是為什麼我們政府對於退休公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一直有模糊的地帶,不願意讓大法官去釋憲,究竟年終慰問金是否是軍公教退休金的一部份,這個問題不是就解決了嗎?這個問題其實一直存在,即使民進黨執政八年,也未見其提出,反而是現在的政府有勇氣提出這樣的主張(即暫停二萬元以上的年終慰問金),應該獲得讚賞。如果將來釋憲結果,這筆錢政府該給,就明確告訴大眾,並且確實保障其權益,如果不屬於退休金的一部份,政府就應該說明為什麼要給,而且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平等權利,是否其他勞工退休人員也應比照發放。不過,現在似乎反而變成政府的籌碼,如果未來若財政情況改善、經濟發展有成效,會再來檢討年終慰問金的發放,讓這些退休人員繼續抱持著一絲希望,而社會輿論也會不斷地批判這樣的不合理現象,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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