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林旻柔】
高漲的房價及全球居冠的房價所得比,造成台灣人民居住的困難。居住的不正義,不僅反應在一般民眾的購屋困難上,對於弱勢團體,更是不公平。長期以來,身心障礙者不但買不起房,甚至連「住有所居」都遙不可及。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接受筆者訪問時表示,居住保障是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的一部分,但對於身心障礙者要能夠落實,卻有著重重的困難。
身心障礙者面臨的居住困境是什麼?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表示,根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有身心障礙者享有與他人同等的居住選擇權,但因政府沒有積極的作為,使得國內的身心障礙者面臨了「住不起、租不到、有障礙」三大問題。根據崔媽媽基金會的統計,102年北市套房租金平均約9,251元至12,639元,然而,依內政部的調查估計,身心障礙者的平均月薪為23,512元,對於有收入者來說,房租幾乎是薪水的一半,負擔之大可想而知。此外,多數房東對於身障者存有刻版印象,大部分會以各式理由拒絕出租給他們。
王榮璋表示,期盼政府能建立一套弱勢族群合理的租金補貼制度、及入住社會住宅的弱勢族群評點機制,讓具有多重弱勢身份的族群優先入住社會住宅。另一方面,要提高社會住宅的存量及比例,而不是讓地方政府擔心有標籤化的疑慮,僅按照住宅法第三條的最低限制,提供10%的名額給弱勢族群。此外,應加強國宅的無障礙設施,並優先讓給身障者入住。
巢運副召集人呂秉怡則表示,根據崔媽媽基金會的調查顯示,在租屋服務方面,只有9%的愛心房東願意出租給弱勢族群,而其中只有四分之一的房東願意讓身心障礙者看房,但還不一定願意出租;身障者要租房子實在很困難,呼籲行政院正視目前弱勢的居住問題,不要再逃避了。
住者有其屋,是落實的居住正義的基本條件。人民有居住的權利,如今在台灣,不僅一般民眾要買房大不易,對於弱勢族群而言,要租屋更是難上加難。一直以來,政府不斷放任市場法則,使得弱勢族群的權益被犧牲了,呼籲政府在未來的房屋政策上,能看重弱勢團體的需要,回應他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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