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李芳遠
近日,台東玄濟宮前往屏東繞境的影片在網路上引發熱議,
憲法保障人民有信仰宗教與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與他人權益,每個人都可以依自己的信念尋求精神寄託。對於不同宗教信仰,筆者始終抱持尊重態度,也相信宗教能帶來心靈慰藉、道德教化與公益力量。然而,真正令人憂心的,並不是宗教,而是披著宗教外衣的人性貪婪。
近年來,不少宗教團體不斷要求信徒「奉獻」、「種福田」、「消業障」,甚至暗示捐得越多,福報越大;若不奉獻,恐怕會招來厄運。這類話術,與詐騙集團利用恐懼與希望操控被害人的心理,其實沒有本質上的差異。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問題在於,許多行為雖然令人反感,卻未必觸犯現行法律。因為信徒多半是「自願捐獻」,宗教人士則主張是「自由奉獻」,即使外界認為有精神控制、情感勒索或利用迷信牟利,也往往難以構成犯罪。這使得部分不肖人士得以遊走在宗教自由與詐欺犯罪之間的灰色地帶。
宗教自由,不應等於宗教免責。社會尊重信仰,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打著神佛名義接受無限制供養,更不能利用信徒的恐懼、疾病、親情或人生困境,不斷索取金錢。當宗教涉及龐大金流時,也應建立更透明的財務制度與監督機制,讓真正從事公益與弘法的宗教團體獲得社會信任,也讓假借宗教之名斂財的人無所遁形。
我們尊重宗教自由,但絕不代表要容忍「以宗教之名,行詐騙之實」。當信仰淪為剝削的遮羞布,社會的法律規範與公民監督就必須即時補位。唯有提升群眾的思辨能力,並完善相關法令的監管機制,我們才能避免更多長輩成為宗教詐騙下的犧牲品,讓真正的信仰回歸安頓心靈的純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