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藝人孫鵬與狄鶯之子孫安佐(現改名孫健豪)因在社群平台高調發布於北投河堤測試「自製噴火槍」並噴出巨大火柱的影片,引發公共安全疑慮,檢警於2026年5月16日將其拘提到案,並在住處進一步搜出改裝散彈槍與模擬槍,訊後依公共危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院已於5月17日裁定將他羈押禁見。除了經紀人隨即宣布請辭切割外,母親狄鶯也因飽受打擊於5月18日一度傳出失聯,所幸隨後已由警方在淡水平安尋獲帶回。

現在檢方訊問孫的背後金主,除了孫安佐以外,他母親狄鶯的反應也被外界爭相討論。在鏡頭前,她先是力挺兒子本性善良。她淚流滿面地強調孫安佐是善良好孩子,認為兒子只是對武器、機械有濃厚的興趣與研究精神,實測影片也有提醒危險,根本沒有傷害任何人,不解為何大眾與媒體要一直攻擊他。她也痛批中研院不識英才,認為國家應該把兒子這種人才列入中研院當作武器專家,而不是把他當成壞人。狄鶯的論述很有趣,這番「中研院應該收編孫安佐」的護子言論在當時引發全網傻眼與熱烈討論。

首先,核心的問題是在狄鶯的觀念裡,只要出發點是好的,只要是興趣等於行為沒有錯。因此,當孫安佐在美國犯下恐攻威脅、在台灣私測噴火槍、私藏槍枝時,狄鶯的第一反應永遠是「他很善良」、「他只是愛研究、是天才」。這種我的孩子最乖,都是別人在貼標籤的護短心態,才會導致孩子無法從錯誤中建立社會規範與法律邊界。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也容易會誤以為只要自己沒有「惡意」,就不應該受法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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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狄鶯

首先,她混淆了動機與後果的差別。畢竟,在全世界的法律體系中,很多犯罪要評估一個行為是否違法,經常是「客觀造成的危險與後果」,而不是「主觀的心態」。但在公共危險罪中,無論你的動機再怎麼純潔,自製火槍在公共場所噴出巨大火柱,就是對公眾生命財產造成了實質的威脅。如果只要內心動機是好的就能免責,那麼酒駕的人說他只是急著回家看媽媽(動機好),是不是也不該受罰?

再加上她顯然缺乏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為邊界的公民意識,似乎保持一種極度自私的特權心態:「因為這是我兒子的興趣,所以重要性高於社會大眾的安全。每個人都有研究武器、熱愛化學或測試極限的自由,但這種自由必須在合法的密閉空間或經過申請的專業場域進行。當孫安佐選擇在北投河堤實測噴火槍時,他就已經把無辜路人的安全當作他興趣的白老鼠。狄鶯認為這沒錯,代表她沒有尊重公共安全與個人自由界線的概念。當外界指出危險時,她馬上啟動過度防衛機制,把社會的善意提醒與法律制裁,扭曲成世界對她兒子的集體霸凌與不公,也剝奪孩子社會化機會。

狄鶯心裡一定也很不好受,才會在淡水河堤徘徊,她的心裡運作可能是,批評我兒子就是批評我,當外界批評兒子行為不檢、犯法時,狄鶯的潛意識會將其解讀為全社會都在否定我這個做母親的人、都在攻擊我。

辛苦她了,或許,當她把原本需要百分之兩百投注在兒子身上的注意力,強制收回到自己,或是與配偶的關係上。當她不需要再用「我兒子是天才」來捍衛自己的自尊時,她才能卸下防衛機制,真正看見現實。學會自己與兒子都是獨立的個體,她仍是成功的母親,兒子的失敗不代表她這輩子所有的付出都是一場空,也不代表她是一個徹底失敗的壞母親。這樣才會幫助自己與兒子成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