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昱培 

山陀兒颱風日前侵襲台灣,放不放颱風假成為媒體焦點。而筆者要指出的是,媒體慣常使用的「颱風假」一詞,其實有誤導大眾之嫌,極度不妥,茲說明如下:

現行台灣的法規,並無「颱風假」的說法,各縣市政府首長在颱風日決定停班停課的依據是《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該辦法第四條規定,依據氣象預報,達以下基準之一,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包含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降雨量達附表之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二款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之地區,因受地形、雨量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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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中央氣象署 )
另該辦法第2條明定適用範圍為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至於民間企業停止上班部分,該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從上開規定可知,「颱風假」其實根本不是假期,而是為了「避免天然災害致使工作就學有危險」的避難措施;然而媒體長久使用「颱風假」一詞,大眾在潛移默化下,誤將颱風天停班停課視為假期,這也就不意外一旦颱風天宣佈停班停課,百貨公司、電影院和KTV就會人滿為患。

是故,筆者籲請媒體勿再使用「颱風假」一詞,而應改稱為「停班停課防颱日」,以正視聽。另對於颱風的報導內容,不應過份著墨於各縣市政府停班停課與否,而應善加提醒民眾應及早做好防颱準備,及颱風來襲期間非必要不外出云云,強化民眾防颱觀念,以減輕民眾可能蒙受的災害,如此方能發揮媒體社會公器的正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