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憲法法庭於9月20日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唯一死刑違憲,這就是實質廢死!
這批大法官,任期已屆,他們為了替自己披上人權守護者的外衣,但又不想直接面對民意,於是就替死刑判決與執行套上重重枷鎖,讓刑法相關的條文站在站籠之中,讓各審級的法官得按照他們的引路燈在死刑依舊存於法律當中的前題下,把死刑從心中排除。這群人,心裡充滿了加害人的人權與正義,但對於被害者最微薄的正義需求,卻視而不見。
4月23日憲法法庭庭辯論死刑違憲與否時,死囚訴訟代理人劉繼蔚就曾提問,死刑有多數民意支持,憲法法庭應如何面對多數民意和民主憲政秩序有差異的問題?憲法法庭是否能用司法自治來處理死刑制度的問題?而面對民意這個問題,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顏厥安提出了一個非常詭異的觀點,那就是:大法官是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具「雙重」民意基礎,由大法官決定死刑存廢並無不適當,反之有權宣告死刑的法官才沒有民意基礎。
死刑必須存在,是台灣社會共識最高的政治議題。無論怎麼民調,死刑存在的支持度都高達八成以上。這,是任何政治人物都難以企及的,更是這樣一個在諸多議題上面,都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而可以被模糊焦點、被認知作戰的社會,唯一的絕對多數共識。坦白講,我們是真不知道,廢死怎麼會一直被提出來討論,更不必說,大法官憑什麼就此接案釋憲?而顏厥安的說法,更是把民眾當成傻子的偷換概念。
圖片取自:(FB 民主進步黨)
民意在這個議題上,就是絕對多數的反廢死。所以,真是硬要拿民意來套,這就是刑事案件的承審法官在判被告死刑時的民意基礎。反倒是大法官哪來的雙重民意?總統提名就是民意的第一重?幫幫忙,酬庸酬好酬滿,顏色一片正綠,這要跟誰談民意基礎?如果這麼說,下一屆的大法官提名,按選票算的話,可是少數總統提的。至於立法院,更是別鬧了,蔡英文時代的立院就是行政權的橡皮章,你跟我說這是民意?明明就是黨意啊!要談民意,就先老老實實地面對國人支持死刑存在的事實。
在這樣的民意下,本屆大法官竟然因為害怕與之對撞而和起了有條件合憲的稀泥,實在令人不齒。刑法就是存在死刑,而修改法律是立法院的權責。民進黨,有幾個立委在競選時,主打廢死?恐怕連列成政見的都算不太出來吧!既然不敢在選舉時,透過選票來替廢死爭取民意,那就退而求其次,在立院提案修正刑法、廢除死刑,可即便完全執政時民進黨卻依舊不敢。因為,他們很清楚,打擦邊球,讓部分側翼、塔綠班去刷屏,可以;但,直球對決,把廢死變成政見,變成修正案,那就會對其選情傷筋動骨。所以,明明就是立法院的職權,民進黨在蔡英文任期之末,卻把腦筋動到大法官身上。大法官也知道,死囚的釋憲申請,就是黨的政治操作,意圖透過他們的手來繞過民意,實踐實質廢死。這些人,但凡有絲毫風骨,都該拒絕釋憲,且明確回應社會,死刑存廢是立法問題,不是司法問題,不是大法官可以裁定的!但,他們卻接了。
接了,敢宣告死刑違憲嗎?不敢!因為絕大多數的他們,當然也包括司法院,不敢面對民意。所以,他們就搞出部份合憲這種爛招,讓死刑實質被廢。甚至還拋卻自己的身份,變成事實審的法官,直接指出三名死囚是精神病患!他們不但把自己當成立法者,更把自己當成個案的審判官,這哪裡是還只是大法官,這就是把自己當成神啊!
這樣的解釋,跟沒說一樣。實質上,大法官就是把司法系統對於死刑仍存,卻一個勁替加害人找巧門的巧門,透過其背書變成了大門。至於這種做法堆積出來的深沈民怨,大法官自己臉上貼金沾沾自喜就好,哪管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公平正義。如此,莫說站在執政黨對立面者嗤之以鼻了,就算與之同側者,如法醫高大成,國策顧問黃越綏,都無法接受。一個民主國家的大法官,甘冒天下大不諱,親手破壞憲政制度,迎合黨意以維護加害人的人權來欺世盜名,這也真是一大奇觀。
至於這種作法的後座力,必須承受的賴清德總統,就自己好好品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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