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文化
文/Spencer
立法院長期被詬病績效不彰,但曾幾何時只要社會發生大事時,行政部門及社會就把責任推給立法院,好像立法院再度修法,加重刑度刑罰事情就可解決,例如過去經濟犯加重刑罰,以及最近食管修法都是如此。
其實最近食管法雖然還沒二三讀通過,但修法過程中已出現政黨之間爭功諉過的事情,各黨都要在食管法中的關鍵條文取得可誇耀的功勞,例如草案中第九條要強制食品廠商使用電子發票就很明顯,此一條文的主要精神在於只要進入食品鏈的原物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之產銷過程以及參與的廠商都要使用電子發票,此一條文如果入法則對於台灣六千多家的食品廠,以及上下游二三十萬廠商,就可做到從原料開始的源頭管理,這時政府單位就可以化被動為主動,有效掌握問題點,也就不會發生食安風暴蔓延近一個月來,還需要政府大動干戈,出動200多位檢察官、千位以上的調查員與警察來找出問題的漏洞。
想起來有點不可思議,現在都已進入高科技的網路時代/雲端時代,政府單位在資訊的掌握管理卻還像似在上一世代。當然要確實發揮電子發票的功效,仍需政府單位建立連絡各廠商及相關單位的食品雲,諷刺的是政府早在民國100年就開始建置食品雲,其中涵蓋經濟部、農委會、科技會報、及衛福部等單位,但至今仍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窘境,跨部會的事務變成互相推諉甚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狀況!如果食品雲遲遲建立不好,立法/修法工作做的再好也是徒然。如今亡羊補牢,雖然遲但是總比不做得好,各部會之間如果再不痛定思痛,放下本位主義,為著食安這個民生的基本問題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制度,更待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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