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魏孫鴻
蔡政府拒潘曉穎命案命案兇嫌陳佳同於門外,從行政院、國安局、陸委會、內政部再到附隨公知紛紛瞎扯一氣,想來吃了秤鉈鐵了心要反送臺了!
「知名『律師』公知」瞎掰管轄權,幫幫忙,這真叫去年夏天那個分屍案的兇嫌情何以堪?去年八月,一個來臺十年,中文字叫顏柏萊的43歲加拿大籍男子Ryan支離破碎的屍身在永和中正橋下的河堤旁被人發現。這位加拿大顏先生,是個大麻大盤,據說也是警方的線人,正是因為如此,他被三個老外與一名國人給殘殺。涉嫌的三個外國人,Bent、Jason及孫武生(前兩者為美籍、後者為以色列籍),都被逮了,都進入我國的司法系統接受審判。大律師的意思難到是我方對這樣的人有司法管轄權是一件莫明其妙的事情?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條:「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同法第四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依法我國對於陳佳同有司法管轄權,這很難懂嗎?
圖片取自:(FB 蘇貞昌)
行政院長蘇貞昌還要酸韓國瑜什麼對「林鄭月娥必恭必敬,什麼都說是,說要配合」,蘇院長是也律師出身,難到綠色律師的中華民國刑法跟大家的不一樣?法律就是規定如此,今天人家要投案,嘿嘿嘿,你民進黨為什麼反送臺?理由千萬不要扯法律!
國安局長說是因為國家安全考量所以反送臺。那麼請國安局跟大家解釋一下,所謂的時機不妥的時機指的是什麼?
當初,我方要求港府引渡陳嫌原本就是個技術性的錯誤。兩岸官方簽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本案發生之初,政府本應以此要求北京責成港府將陳嫌自香港遣返受審。民進黨政府今天一直講過去要求港府如此皆未果,實在是倒果為因莫此為甚。香港是對岸治下的一個特區,跟我方豈是對等?原本該走的路,蔡政府不走;沒想到港府也不走。這不但沒法實踐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正義,後來還鬧到難以收拾,且讓蔡總統撿到幾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選舉槍砲。
至今,即便仍沒走回正路,港府總算回到司法面,想辦法勸說犯嫌以「投案」方式至臺灣面對司法。這個時機,國安局很難理解嗎?所謂的政治考量,說白了不過蔡總統的選情罷了!韓國瑜講,他要是當選,一定馬上接收。放在司法層面,這才是最務實的態度。可現在要是這樣,過去民進黨拿香港當選舉提款機的好處就大減了;透過司法審判的聚焦,蔡總統大半年的政治爽度就要陡降,時機當然不對!
在這樣的師心自用之下潘曉穎跟其家屬的正義算個屁?惹人討厭「司法正義」、「尊重人權」、「民主法治」有是什麼玩意?一切,都沒有選票來得要緊。這,才是蔡政權於今反送臺的根本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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