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昱培
台泥綠能驚傳涉收回扣弊案,檢調偵查發現,涉案的幹部利用辦理漁電共生工程的職權墊高工程款,藉此向下包廠商索取數千萬的鉅額回扣,再度引發社會對綠能弊案的關注。
過往常見的綠能弊案,大多是地方黑道勒索綠能企業,或具綠能申辦業務審查權限的公務員向企業索賄,故目前政府的相關綠能防弊作為主要聚焦於降低黑道與公權力不法介入的「外部風險」;然而本案的舞弊行為係由企業內部員工所為,突顯針對綠能企業「內部員工舞弊」的防制措施亦亟須強化,茲提改善建議如下:
圖片取自:( 示意圖wikipedia )
一、推動綠能業者導入ISO 37001(反賄賂管理系統)及ISO 37301(合規管理系統):綠能產業涉及土地開發、政策補貼、工程發包等龐大利益,若防弊機制未臻健全,極易淪為滋生弊端的溫床。因此,行政院應責成能源主管機關經濟部,輔導綠能業者導入ISO 37001(反賄賂管理系統)及ISO 37301(合規管理系統)等2項國際標準,積極推動誠信經營及法令遵循,完善內稽查核機制,並強化員工的職業誠信與法遵意識,以有效降低弊端發生風險。
二、將涉及高利益及高風險的產業(如綠能產業)納入《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適用範圍:依據國際舞弊防治協會(ACFE)發布的《2026年全球職場舞弊報告》指出,高達43%的職場舞弊(指企業內部員工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案件是透過檢舉揭發,且其中超過半數來自於企業內部員工檢舉,足見健全的內部檢舉機制是防弊關鍵。因此,《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應將綠能等涉龐大利益、易生弊端的產業納入適用對象,完善從業人員的揭弊權益保障,才能營造勇於揭弊的職場氛圍。
綜上所述,台泥綠能弊案為台灣綠能發展敲響內部治理的警鐘。面對綠能弊案,除防範「黑道與公權力」的外部不法介入外,建立防範「內部員工舞弊」的機制亦為當務之急。透過導入國際治理標準強化企業內控,及法制化保障內部揭弊者以鼓勵揭發不法,才能有效防弊,重拾社會大眾對綠色能源發展的信任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