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魏孫鴻

據媒體報導,司法院和行政院兩院會銜,參考日本模式而成送至立法院待審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竟然轉了個髮夾彎,弄出另一套「參審皮、陪審骨」、舉世唯一的「一審兩階段審判制」拼裝車。法界人士無論是學界亦或實務界,近來就此頻頻提出反對之聲,呼籲想要強力運作此種「創新」過關,來混充成「司法改革」政績的人懸崖勒馬。

導入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相當大的一個關鍵點,在於國人對於司法裁判結果的嚴重不信任。姑且不論死刑、貪瀆等重大議題,單單在酒駕問題上,大家對於自送檢到判決的種種不滿,在每次發生此類案件(尤其涉及嚴重傷亡)時,都會沸騰不已;而近來,就兒童受到傷害的案件,也是如此。這些情況,讓國人對於人民參與審判有高度的期盼。

為了平息民怨,也為了求得政績,主事者也順水推舟地推動國民參審之法案。但實話講,如果把上法院比喻為身體不適不得不去求醫的話,你要是病患,推開診療室的門之後,看到的是由計程車司機、便利店人員、自營商、網拍者或其他各色職業組合成的診療團,試問會有勇氣接受他們的診斷與治療嗎?執政者與司法高層不去針對涉及人民關注議題之法律進行盤點與修整,也不願整頓院、檢裁判與辦案之品質,僅以國民參審去搪塞,那也便罷。可如今,連法理、經驗都不顧,逕自推出獨到之創見,顯見對於之後會產生多少問題,主事者心中毫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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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取自:(fb 司法院)

這套獨特的制度中,八位陪審員與法官隔離,有罪得一致決才成,但後續法官要是認為無罪,那被告還是無罪。這樣的設計,那能消弭恐龍法官的存在?倒過來說,這八位陪審員要是一致說無罪,那就無罪了;而面對複雜的犯罪,如金融、經濟、工程弊案…等,八個素人面對如山的卷證,真能看懂?這樣的無罪「一致決」,同步摒除了對案件有專業素養且秉持職責認真審判的法官,試問一旦「一致決」無罪實屬荒謬時,是不是一個案子就養了八隻恐龍?

況且,案子要是複雜到這八個人根本無法閱卷,看到霧煞煞後投降,一切又得重來。這樣一來,更是曠日廢時,再加上「刑事妥訴審判法」之規定,一審審判過程超過八年,被告就能減刑一半,有辦法的被告,要搞出這樣的結果難到不可能嗎?

為了平民憤、套政績,想單靠國民參審來走捷徑就已經是問題了,結果還把參審、陪審搞在一塊兒,不但未必可以解決恐龍法官之問題,恐怕還會因此耗費更高的司法成本、製造更多人民頭疼的問題。

用這種方式混充想改革,執政者真是不怕天下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