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魏孫鴻

都更條例要修了,媒體都說行政院要拆掉釘子戶的防火牆,未來透過所謂的「三道預防爭議的處理程序」再加上60天的協商期,地方政府就可以拆掉釘子戶。

這,好還是不好?理性講,這是城市發展之必要。但回顧都更在臺灣發展的歷程,尤其是文林苑案,賴清德行政院長此時此刻的強力要求修法的作為,真是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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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案,原本可以是臺灣都更的一個佳例、典範。人民在私領域但涉及鄰人共同利益的財產爭議上,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溝通與協調,最後破局無法達共識,於是就進入了司法的程序。而法院也沒有拖延與迴避,而是針對爭議做出了清楚的判決。於此,郝龍斌時代的北市府按照法院定讞的裁判,進行拆除工作。原本這樣的遊戲規則,可以成為臺灣,尤其是老舊、危險建物遍佈的雙北市在都更時足以參照的完整行政與司法之範例,也讓人民在面對私權與公共利益時,得以據此清楚自身的權利界線。

然而,一個讓我們的市容與大多平凡市民可以用合理代價翻新家宅的契機,卻被泛政治化到道理全然模糊失焦,更不堪的是引發了後續立法與司法的錯亂。原本,都更就有的絕對民意(劃定區域內九成所有人同意)門檻與行政流程,以及早已存在的後續司法救濟。但,在文林苑案後國會瞎喊修法,法院也因為後續的震盪效益而做出違犯絕大多數同意人權益的判決。就像臺北市永春社區案,最高行政法院今年判決釘子戶勝訴,真不知道那些早已按規定同意拆遷且期盼新家許久九成多居民之權益,在臺灣的哪一條法條中才找得著?

若要說,2012年的文林苑案是敲響馬英九二任期喪鐘的第一個音符,應是貼切。文林苑的陳抗與網路、媒體合流修理當時國民黨政府的模式,就是接續每一個事件模式之先導與確立。學生先行、教授批判、懶人包出現、網路瘋傳、媒體放大,然後就是政客收割。這個過程,沒有人見到另外三十八戶家庭的血淚,更沒有人去看看這些同意戶中年復一年翹首盼望回家的老人已經等不到那一天的悲哀。我們見到的,就是用空泛的所謂「價值」去造句出文青式的口號,然後拿來蔑視法律、糟蹋按規矩來的平凡人。於是從那個時間點起,原本應該大規模翻新的雙北市容,就停滯不前。搞到現在,大陸人可以嘲弄我們的街景跟柬埔寨的樣貌是那麼相似!

而當初因文林苑收割、獲利的政客,如今個個都突然間明白拆釘子戶是必要的了,那城市被困了這五、六年是困辛酸的囉?在文林苑案中拿出憲法、人權大旗揮舞的學生、社運團體、社會賢達、藝文人、影歌星,現在怎麼就不會對於居住正義產生任何的悸動?更何況,這中間還有一直汲汲營營於都更的大政委張景森的影子;且按目前的規劃,之後是要成立一家新的「都更服務建經公司」來大堆都更,而不是由既存八家公營行庫為主力的經建公司下去運作。這是不是透過那一場破壞,設立了一種過去「種種皆為非,今日方能任我行」的情境,來由人從中上下其手、中飽私囊?

早該拔的釘子、早就有拔除的規範,一個似是而非的「運動」,硬生生地把早能做的事情託到自己掌權之後才再搞一套新制度來玩。而這樣,過去在「居住正義」口號下面鬼吼鬼叫的一干人等,竟能都安安靜靜地看著大鱷進場,我們的民主還真是荒謬之至!